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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人马?就是人马 上(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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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话。”听到力拔山这句话,罗奔哭笑不得,在心中很不满的腹骂组长。

肥林的嗓门依然很大,大得一边的安凌舞听得直皱眉头,罗奔跟肥林很合拍,两人的口味很相近,也就是臭味相投,所以一点也不在意肥林的大嗓门,更不在意肥林的粗话塞满他的耳朵。

“人马缉私组是干什么?”总算是听到主题了,罗奔就直切主题。

“鬼知道。”肥林的回答让罗奔意外,居然还有肥林不知道的部门,这部门也太神秘了吧。调令要求罗奔在7月23号报道,报道的地点更让罗奔意外,居然是在战区。

“阿奔啊,你有什么遗言或是遗产吗?有的话记得签上我的名字啊。。”肥林难得的用温柔的语气做为结束语,听得罗奔汗毛竖立。

今天已经是21号了,罗奔得先回非国,然后搭坐专机前往战区城市,所以就用掌机向航空部门定了最近的机票,飞机两个小时后起飞,安凌舞用车将罗奔送到机场口时朝罗奔喊道:“我爸爸的事情你要记得,还有你答应给我写十首歌,这两件事一定要记得,否则你就等着被混子们踩死。”

受了伤害流了鲜血,总记男人流血不流泪,以为强悍以为彪悍,其实就是大傻蛋。大佬吃肉咱摆摊。大佬说话咱动刀,大佬惹祸咱扛包,大佬跑路咱当沙包。

人在江湖飘啊,谁能不挨刀啊。(合音)

娶了老婆生了儿子,做牛做马一辈子。戒烟戒酒戒损友,省吃俭用供存私钱,奶粉奶瓶尿不湿,私钱最终变公钱。回想当时年少轻狂,有妞操妞,无妞靠手,生活多惬意。如今腰膀粗了钱包扁了,帅哥变大叔,大叔马上变大爷,你只能偶尔有空站在天台,左手抱儿,右手中指,,

比的天空骂,日你娘个叉。

人在江湖飘啊,谁能不挨刀啊。(合音)

安凌舞露出的小女儿态让罗奔呆了很久,直到机场的保安用怀疑的眼光盯着他的时候,他才转身进入了机场。

荒凉,眼前的这座城市给罗奔的感觉就是荒凉,战区城市罗奔去过一个,那就是牙衣族的据守地,那个城市很热闹,除非有点跟时代脱节外并没有什么与现代城市不一样的地方。但是眼前这座城市不同,街上没有车辆,更没有人流。

最让罗奔意外的是城市内的建筑,这些建筑不是现代水泥混凝土构建,而是石料与木料结合的建筑,最高建筑不会超过五层,街道全是青石铺就而成的,马蹄踏在上面发出清脆的响声,与在现代城市中踏路没有一点声响不同,骑马在这样的城市内行走,给人一种回到古代的感受。

“这座城市已经有一千多年的历史,它被遗弃也有一千多年,而在一千多年前就有马圣士组团守卫在这里,马圣士团就是我们督马局的前身,这个你是知道的。”陪同罗奔一起进入城市的是人马缉私组的组长力拔山,一个黑种依然族人。

“人马,顾名思义,就是人马。”

数万人一起合唱了这首歌,罗奔眼中有泪在转动,虽然他不是一个真正的歌手,但他此刻也明白一个歌手在演唱会上为什么会流泪。罗奔没想到这首歌会这么红火,当然其中很大的原因是因为飞凌舞的歌迷都是混子,这些家伙对这首歌有共鸣,如果换上别的歌手,或许就不可能数万人都会唱了。

罗奔的出场极富个性,他是骑着矬马出场的,身穿白色的西装。矬马受过警马训练,因此踏着小碎步前进不在话下,虽然马蹄跟音乐不怎么合拍,但没有人会注意到这一点,当罗奔一手捞起舞台中央的飞凌舞,飞凌舞一席长裙迎风飘荡,全场气氛达到白热化。

安凌舞已经举办了无数场演唱会,因此演唱会也就没有什么成与不成功之说,凭她现在的人气,一年就是开个十二场演唱会,估计也会场场爆满的。但是安凌舞是一个很有个性的歌手,她一年只举办四场演唱会,所在地就是四国的首都,而且每场只允许八万歌迷到场,这些歌迷全是忠心的舞之歌迷会的成员。

罗奔在车上听到歌迷入会还要交一百的马币时,开始拿出掌机计算,上网一查就知道安凌舞的歌会注册人数达到了三百多万,这么算下来,恩,掌机响了。

公共科总科长没有机会再骂罗奔,因为非国高层一张调令让罗奔不再成为督马局的形象大使,而被调入一个隐秘的组织,这个组织就是人马缉私组。打电话来的是罗马尼市的七区分局长肥林,因为罗奔的档案所属仍然在七区,所以调令就发到了罗马尼市的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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