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0章 终结篇 十年之后(五)(第1 / 3页)
相亲这天,小伙子和姑娘都按照媒婆的吩咐,一个骑马,一个在门口半遮着脸站着。
小伙子也很机灵,立马给了她一笔钱。
媒婆脸上堆着笑走了。
第二天,媒婆又来到女家对姑娘说:“闺女,我给你说个婆家吧。这个小伙子长的是又高大,又英俊。体格壮实着呢!”
姑娘红着脸笑笑,点头表示同意。
媒婆又说:“你一只眼瞎,我得费心给你瞒着,这媒人钱么……”
婚姻与夫妻关系
美加国的婚姻法和现实社会中一样,女性二十周岁,男性二十二周岁。从皇宫到地方,一律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自由,允许离婚和再婚。
然而,在这个时空里,长久以来,一直奉行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就如同隔山买牛,直到拜了天地,送入洞房,新郎掀开新娘的红盖头,双方才看清对方的模样。丑俊残也只能相伴一生了。
自从梁晓乐搞了“天赐姻缘”和“天神赐婚”以后,在梁家屯以及周边村里,大胆的青年男女搞起了自由恋爱,但影响面很小。不过,相亲倒是兴起来了。在媒人的说和下,男女双方如果有意,媒人便安排彼此相看相看。
相亲兴了不长时间,民众中便发生了这样一桩婚姻:
姑娘也很聪明,立时给了她很多钱。
媒婆乐得合不拢嘴。
转眼到了相亲的日子。
媒婆到拐小伙儿这里说:“你去相亲时骑马,让你的这条好腿正对着这个闺女家的门,这条拐腿用马挡着,这么一看就行了。”
又到瞎姑娘家说:“相亲时你站在门口,开着一扇门,关着一扇门。你这只瞎眼藏在关着的这扇门的后面,露着有好眼的这半边脸。”
有一个小伙子缺一条腿;有一个姑娘少一只眼。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各自的父母都为这事愁得没法。求亲戚托朋友,想给自己有残疾的孩子找一个没残疾的对象,婚后好过日子。
媒婆知道后,心想:一个缺腿一个少眼,凑到一块儿谁也甭嫌谁。就想做成这桩媒。
她到男家对小伙子说:“我给你说个媳妇吧,这个闺女长得别提多么好看了,大眼小嘴白脸蛋儿,越看越俊巴。”
小伙子一听挺高兴,表态说愿意。
媒婆又说:“你是个拐子,我得费心给你瞒着……不过,你放心,只要……我保准给你说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