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一路(第1 / 3页)
龚总中午吃过肉干,到了晚上腮帮子还酸疼。
晚上的宿营地是一个山洞,还算干燥。
村长夫人拿出一大把阿巫特供的草药,点燃了往里面扇烟。不一会儿,洞内就各种响动,蛇虫鼠蚁爬了好一会儿才干净。烧完的草木灰在洞口细细撒了一遍,将整个山洞都围了起来。
龚总趁机抓了两条蛇,从黎卸下来的箱子里,找出一个陶罐,煮了一罐子蛇羹。斩头扒皮去掉内脏,清洗干净后,将蛇切段,放上姜片,一点点盐就可以了。
这条蛇可没有雨季的时候,小崽子们逮住的蟒蛇肉厚。骨头细而密集的骨头上面,只覆有一层薄薄的肉。黎没有吃蛇肉,倒是喝掉了半罐子蛇羹。
一年一度的集市,可想而知需要准备多少东西。
除了各个小家庭各自的准备之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属于村子的公共财产,用于换取一些民生物资。
每一头巨狼身上都装满了货物。龚总十分怀疑这些巨狼会被压趴下。
龚总背着非常牢固也不算太丑的背包,里面装了一些调料,和用于交易的线团和一套陶器。
陶器是阿巫交给他的。当时阿巫的脸上的表情是类似于恩赐的那种,宛如高高在上的神明对卑下愚昧的土著降下福祉,十分倨傲。站位还背对着阳光,自带附属光环技能,瞬间神棍得不行。
蛇肉性寒。天气热的时候吃点很不错,可以预防很多夏天的病症,还能改善肌肤。即便没什么佐料调味,蛇羹也非常鲜。而且关于蛇羹有个很有趣的现象,不会冻住,大热天放隔夜也不会馊。
龚总将剩下的一条蛇继续做成瓦罐汤,本来想等明天放着路上喝,可是看着夏平十分凶残得搙掉了他阿父的一撮毛,赶紧将蛇羹贡献上去,清火清火。
他背包里的这一套是阿巫陈列架上拿的。
村长那边还有两箱子是阿巫的早期作品,同样的黎的身上也有两箱。
集市所在地离开村子有整整十天的路程,是靠近部落中心的地方。他们会在集市里停留十天时间,然后再用十天时间返回。
赶集,是用赶的。不同于龚总带着团子出门,那只能叫遛弯。
一整天时间,从天色微曦,走到日暮黄昏,就连吃饭喝水都没停下。说是吃饭,其实也就是吃点干粮,加热那是没有条件的。幸好天气热,也不在乎食物的温度,就是实在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