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碰瓷成功的乌鸦(第1 / 3页)
鸿华自己带着凤族的血,凤族毕竟是百鸟之王,碰到这种禽类成的妖,能帮一把自然帮一把。
不过,看到这只乌鸦一副无赖做派,摊开翅膀摊成一张鸦饼,赖在桌子上不想走的样子,她还是觉得挺好笑的。
“别装了啊。”鸿华点点这只脑袋滴溜溜转的乌鸦的嘴,“你是野生动物,我这里不能养的。”
虽然她喜欢乌鸦,但毕竟在开宠物店,养乌鸦确实有点怪怪的。
乌鸦脑袋一耷拉,反正它听不懂,不走。
鸿华其实挺喜欢乌鸦的。
和哺乳类不同,不同种类的鸟大多在形体上极为相似,也就更难给人留下独特的印象。一种鸟能够被人记住名字,如果不是它太常见,或者外形太特殊,那么一般就是它有什么容易被记住的行为。
其实大多数人很可能没怎么见过真正的乌鸦,但乌鸦能够家喻户晓,很大程度上是靠了它们那不吉利的名声。
不过,鸿华不是因为这个记住乌鸦的,对她来说,乌鸦给她印象最深刻的特点是智力,而非民间吉凶的象征。
说到聪明的鸟儿,很多人应该很快会想到鹦鹉和乌鸦。不过,鹦鹉中聪明的是个别品种,而且它们会说话这一特征更加引人注目。
鸿华也不和它废话,一把把它抄起来,拿着就往门外送。
这下这只乌鸦急了,赶忙一个打挺立了起来,从鸿华手上飞开,落到一旁的地上。
就在这电光石火的短暂瞬间,身前是要再把它抓出去的鸿华,身后是一群虎视眈眈不怀好意的鹦鹉,乌鸦小脑袋一转悠,歪歪头,毫不犹豫地往鸿华腿上一碰,然后侧身一倒,整只鸟瘫在地上。
乌鸦的聪明则走上了另一个极端——这些鸟仗着自己机灵尽使坏,不仅没靠着出众的智力混出个气质,反而显得更加擅长作恶捣乱了。
虽然她是觉得乌鸦挺可爱的啦,但把它带到店里是另外的原因——和之前的黄鼠狼一样,她能够感受到这只乌鸦身上的妖气。
很淡,比那只黄鼠狼还要微弱一些,但确确实实是它已经脱离凡俗生物的象征。
不过也不奇怪,毕竟是乌鸦这种聪慧的物种,其中优秀的个体能够自行开启灵智也不是太让人意外的事情。
这样一看,这只鸟千方百计要来吃饲料也是有原因的,它开了灵智,自然更需要灵气,会这么拼也很正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