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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2章 小题大做,有所动作(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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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想听了,沉默了片刻,就问了一句:“公安机关掌握的证据是不是充足?”

黄得益答道:“无非是周鸣雅的内裤,还有她身上的伤痕。”

“这个说明不了问题。”夏想想了一想,“时间也有点长了,不应该作为证据采纳。”

“是的,周鸣雅和孟天元分手都三个月了,不过最麻烦的是有一盘录相带……”

一起案子,牵涉到的是多方利害关系,确实让人十分头疼。由此也证明案子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案子之外的较量,又是另一起政治事件。

但孟天元是市政协常委,在逮捕之前,必须要先免去政协常委、委员的资格,检察院就向市政协协调,希望市政协配合工作,却被市政协一口拒绝,说是孟天元人品端正,和周鸣雅是正常的恋爱关系,不存在强歼一说,政协要求公安机关重新审理此案,还孟天元一个清白。

市政协不是人大,对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没有约束力,但向来不管是检察机关还是公安机关,都会尊重政协的意见,毕竟政协的一帮老同志,都是当年在位的显赫人物,都有自己的关系网,而且说白了,一些头面人物最终也要到政协、人大去养老,留下一线也好相见。

但检察院此次却没有给政协面子,政协不撤销孟天元的委员资格,他们也批准了逮捕,随后市局第一时间对孟天元实施了逮捕!

孟天元是黄得益的朋友,而且还是最要好的朋友之一,他和孟天元之间的关系,莫说高启宾清楚,就是检察机关和法院,谁也是心里有数。秦唐说大也大,说小也小,但高启宾仗着后台强硬不给他面子也就算了,检察机关也一点不给他面子,还连政协也敢得罪,真是气粗。

夏想本来一直没有将孟天元强歼案放在心上,到了孟天元这个层次,不应该再因为女人的问题而翻船,而且他也听孟天元说过,周鸣雅告他强歼无非是图他的家产。

能用钱摆平的问题,就都不是问题。

但却没有想到,周鸣雅不依不饶,到区局立了案,区局经过一系列的前期工作,初步掌握了确凿证据,上报到了市局,因为符合程序,黄得益也不好硬压下来,就想拖上一拖,不料常务副局长高启宾直接绕过他就上报到了检察院,要求对孟天元提请逮捕!

黄得益生气也没有办法,高启宾是章国伟的亲信,他在市局的威望极高,经常不听他的指挥,而且此案看似普通,其实牵涉到几方面的力量,一是常务副市长周鸣宏,一是市长章国伟。

黄得益心里清楚的是,孟天元个人资产超10亿,是货真价实的亿万富翁,孟天元和周鸣雅谈恋爱的过程他不太清楚,但周鸣雅最初和孟天元认识,却是由章国伟介绍的。

要是人大出面,检察机关还敢这么牛气?要是孟天元是人大代表,在没有罢免人大代表的资格之前,检察机关敢批准逮捕?就连公安办案也要对人大代表礼敬三分,轻易连手铐都不敢上。

黄得益感觉颜面大失,来向夏想汇报工作,也坦诚了其中的利害关系,就是要给夏书记一个参考,要让夏书记清楚方方面面的环节,省得一不小心踩上了哪个地雷,就成了他的过错了。

当然黄得益也有更深层次的想法,就是期望夏书记能出面向检察机关施压,至少也要让别的势力感受到压力,不能让他们太嚣张了。

什么强歼?简直是胡说八道,一男一女在一起谈恋爱,谈着谈着上了床,过一段时间又闹矛盾了,女的要分手费,一开口就是一半财产,妈的,没结婚就想分一半,你的身子也太金贵了!就是一线明星也不值这么多钱。孟天元的一半财产就是5个亿,某女为一个豪门生了几个儿子,最后的分手费用也没有这么高,周鸣雅还真把自己当仙女了?

黄得益骂归骂,但也知道现在事情非常棘手,如果夏书记不出面的话,孟天元可能要玩完,架不住一群人眼红他的财产,想分而食之。

孟天元主要做铁矿石和煤炭生意,和李友国的生意互补,也有合作,但最近他上马的几个项目和金刚的公司业务有了冲突,抢走了金刚不少客户,金刚找孟天元理论几次,要求孟天元收手,转做别的生意,孟天元当然不同意了,有钱不赚岂非王八蛋,凭什么你能干别人就不能干?

结果孟天元就得罪了金刚,再加上孟天元最近和李友国走得很近,金刚刚刚因为金光和李年闹矛盾的事情而和李友国结怨,就认为李友国鼓动孟天元,故意和他作对,就对孟天元恨之入骨。

前一段时间周鸣雅只是放出风声,要告孟天元,孟天元也没有放在心上,以为周鸣雅只是虚张声势,没想到周鸣雅动了真格。

孟天元也清楚,他的生意触动了金刚的利益,也就触动了周鸣宏的利益。黄得益更清楚,周鸣宏对金刚的支持,不遗余力,而且周鸣宏和金刚之间的关系之密切,外人难以想象。

更严重的是,金刚和牛林广关系也非常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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