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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8章 议搞晋商(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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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公案表明有鞑子在从事与明国贸易时,私取财物、粮米,实际上就是贪污,不过清廷的处置挺有意思,叫做“窃盗罪”。

粮米,明朝都不够吃,晋商却卖给了敌国!

铁证如山,不容抵赖。

祁彪佳一目十行地看过后,合上卷宗,拱手道“晋商罪大恶极,当诛首恶,家族流放东南亚,家财抄没!”

“很好,你去办吧!”颜常武作出决定道。

数据表明晋商对满清进行走私,走私各种战略物资如粮食、铁、火『药』等。当时由于明朝对满清进行物资封锁,所以满清的经济状况很紧张。但是晋商的走私活动,大大改善了满清的经济状况,而获得的是满清劫掠大明所得的巨额金银。

数额巨大,难怪清军有火炮攻打明军城池军镇!

要知道,颜常武为了得到火『药』,除了自制,不得不维持与明朝大陆、红『毛』番的关系,给明朝那些贪官污吏送银子让他们高抬贵手,方便东南府走私火『药』,象澳门他没有收回来,菲律宾也是块好地方啊,以他的军力,搞定澳门和菲律宾是分分钟的事。

诚然,不止是火『药』,还有许多商品的进出口,但火『药』向来是东南府与红『毛』番贸易的大头,来多少收多少!

毕竟颜大少训练炮兵是舍得下火『药』的,常说炮兵是练出来的,军需部门为火『药』『操』碎了心。

“遵令!”祁彪佳拱手道。

而关外清军,一夜之间,就有了大量的火炮,对准明军狂轰,火力还胜过明军。

他们这些鞑靼人,懂得杀人和喝酒,懂得制火『药』?别逗了!

晋商拿到的是血银!

是自己族人的鲜血溅在上面的银子,他们还拿得心安理得!

资料非常详尽,甚至有记载“天聪六年七月,十五日,明国所赎粮米财物,阿什达尔汉及龙什、达雅齐塔布囊、卫寨桑四人,悉行私取,不分给同行之白格依、爱巴里等。龙什复私换官价所买蟒缎,笔帖式白格依及笔帖式爱巴里以其事奏闻於汗。遂命尽夺阿什达尔汗、达雅齐、龙什所得财物、粮米,仍坐龙什窃盗罪,罚银百两,革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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