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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 双规(第1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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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说完全属实,如有半句不实,本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往纪检部门明察!

举报人:乔莉

2008年*月*日

省纪委立即组织专案小组去绵城,并责令绵城纪律检查委员会配合他们进行调查。

曹局长被双规了,陈副市长也被接受了简单的调查,他副市长的位置也岌岌可危。

一天,省纪委接到了一封乔莉的实名举报信,信的内容如下:

尊敬的纪委领导:

我叫乔莉,大学毕业后,我来到绵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我所从事的工作是李董事长的秘书。/wWw、QВ⑤。coМ\\

刚进公司不久,李董事长利用权势之便强行占有了我。

去年底,为了顺利竞标到《绵城市政府办公大楼建设工程》,在市政府陈副市长的引荐下,李董事长认识了曹局长,我们在帝豪夜总会唱歌时,他授意我去色诱了建设局曹局长,曹局长就范后,利用职务之便,便将工程发包给了绵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曹局长从中得到了五十万元的回扣。

李董事长在接受调查时,一口咬定和陈副市长与曹局长只是普通关系,他们没有任何经济往来,向他们行贿和受贿简直是无稽之谈。

曹局长知道是乔莉的手笔,在接受审查时,他死活不承认与李董事长有私交,办案人员问:

自此,我做了曹局长的情人,并搬进了他的住处。

两个月前,在《绵城新区道路、场平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绵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又得到了第一标段工程(此次中标的还有曹局长爱人的表弟吴波,他挂靠省建三公司的执照中标第四标段)。

工程中标后,李董事长请陈副市长专程去与正在省城开标的曹局长汇合,在望江国际大酒店喝庆功酒。

席间,李董事长对两位领导说按照老规矩办,就是给每人五十万元的好处费。

就在那天晚上,趁曹局长醉酒“熟睡”之机,李董事长对我实施强暴时,被曹局长撞见,两人翻脸后,曹局长迁怒与我,就将我从他那里赶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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