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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贤杰平冤(第2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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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应龙等人也认为临阵斩将实是军中大忌,不利于稳定军心。

扯皮会一直开了几天也没个结果。

这一日,大本营忽然送来了杨贤杰亲自签署的命令。命令上说,屈通一案纯属冤案,屈通骂人不对,但立了大功理应受奖,至于移防新竹、打破了编制,也是情有可原——大将在外本可自主决定作战事宜,不必事事请示上峰,正如“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是一样道理。

既然贤杰下了命令说屈通无罪,龙彪也没有办法,只得放了屈通,官复原职。

喜得屈通连呼“万岁。”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你自恃有功,就可以擅自专断、不听军令了吗?来呀,先打四十军棍,推出辕门斩号令!”

“且慢,你们谁敢打我?”屈通怒目圆睁,大喝道。

“怎么,你又想夺棍打人?”龙彪冷笑一声,令人给屈通戴上重枷和碗口粗的铁镣手铐,还要穿琵琶骨。

琵琶骨也叫肩胛骨,位于胸廓的后面,是三角形扁骨,介于第2根肋骨和第7根肋骨之间。穿琵琶骨是官府专用来对付江洋大盗的刑法,作用和挑手筋、脚筋差不多,是一种很残忍的残害身体的刑法。

现在龙彪竟然要对屈通也要穿琵琶骨——

屈通不知道,他更应该感谢的还是他的过命兄弟陈子善。屈通的冤情就是他通报贤杰的。

原来,陈子善见屈通蒙冤,心里虽很着急,但却毫无办法,还算妻子文秀英给他出了个主意,说当前能救屈通的只有杨贤杰。因此他才派快马星夜飞赴南线,向贤杰述说屈通的冤情。是以他在审讯会上并没有说一句话——他知道说了也没有用,只会授人以柄。文秀英也尽量少言,关键时候才说一两句。

当然还得益于方士道、高应龙等一批主持公道的人在会上扯皮,将时间拖延下来,要不然,还真让龙彪给一手遮天了。

杨贤杰在命令中还说,鉴于龙彪在“自剖阵”里的问题尚未调查清楚,已不宜再担任正职,故降为北路军副总指挥,由文秀英担任了正职。

龙彪虽然还是“总指挥”,但挂着个“副”字毕竟矮了一截,再也没有了昔日的威风。

方士道先反对道:“这穿琵琶骨就不必了吧?”

底下高应龙也道:“屈胡子总的来说还是功大于过,不但不应处死,还应按律受奖才是。”

文秀英也道:“我对屈将军的为人并不了解,不敢妄加评论,但他新近立了功却是事实,无论怎样功也能折过。”

龙彪见众人都向着屈通,自然不乐意。他振振有词道:“你们不知道,凡是立了一点小功的人往往就爱翘尾巴、居功自傲,不把军纪、上司放在眼里,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这种人不惩戒,如何为全军树立遵纪守法的典范?为什么要杀鸡给猴子看?就是要吓唬那些调皮捣蛋的猴子嘛!”

方士道道:“杀鸡能不能吓得住猴子鄙人不知,但杀人却未必吓得住人,这却是实实在在的,而且还会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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