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较量(下)(第3 / 4页)
黎荷与黎柳便忍不住去看顾景云,心中歆羡,都说做童养媳苦,但黎宝璐一点也看不出曾经受苦。
黎宝璐扭头与顾景云道:“我不支持以暴制暴,我觉得这种人渣还是应该送衙门得好,但在大楚,殴妻是合法的。既然家暴合法,我想妻子反抗一下反过来殴夫的罪名应该也重不到哪里去。”
“不,”顾景云沉声道:“妻殴夫,轻者杖三十,重则杖一百后流放二百里至八百里不等。若夫亡,处绞刑。据我所知,鲁同被流放,年限却只有十二年,十二年后他便能消掉罪籍回乡,而这还算重判,若不是其妻族纠结家族子弟向县衙施压,只怕也就监牢七八年便得自由。”
黎宝璐一愣,道:“《大楚律法》上不是这么规定的……”
“法理不外乎人情,男尊女卑,县衙自然会更倾向于男子,何况这些年女子地位愈低,能被判流放琼州已是那位县令同情死者,若是遇上个糊涂的,打上几十杖便放人的也大有人在。”
这就是人治的坏处了,对犯罪嫌疑人的判刑可以根据自身好恶来决定,弹性太大。
“所以要重新打断。”黎宝璐捏了捏她的手臂,见她吃痛,便道:“等用过午饭我便帮你重接。”
黎钧捏着拳头愤愤,“大姐,你别回鲁家了,就在家里住下,我来养你。”
黎荷垂下眼眸道:“你打不过他的。”
“打得过他你就留下吗?”黎宝璐好奇的问。
黎荷苦笑,如果连打都打不过他,我回娘家只会让他把愤怒转移到家里来,到时候家里一个都逃不过。
黎宝璐抿嘴。
见妻子不开心,顾景云便道:“不过这是流放之地,里正不上报,不会有人知道的,便是知道,无人给他撑腰也只会当看不见。”
他笑道:“你忘了我们现在的县令是谁了吗?”
现在的县令是谭谦,让他做事须得有钱才行。
顾景云拍了拍她的手道:“想做什么便去做吧,一切有我呢。”
“不算二叔,家里不是还有四个人吗,每人一锄头出去,我不信打不过她。”
黎荷摇头,“你不懂,他看着瘦弱,可一旦打起人来却疯狂的很,不要命一般,别说我们娘四个,就是加上爹都不一定是他的对手。”
“我不信,一会儿我们试试看,是不是真的打不过。”
黎荷目瞪口呆。
黎钧和黎柳却跃跃欲试,,黎柳更是蹦起来道:“我去找根大一点的木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