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午夜的回忆(第3 / 3页)
推车经过操场,透过黑幕下的操场更像是一个面目狰狞的巨兽,而那算老掉牙的大铁门就如同是怪兽的血盆大口,黑黢黢的有把人吞没的力量。要是在平日,我一定会推着车子,一走而过,但是今天,体内竟如同被注入了桃谷六仙的真气一样,有一种莫明的躁动。
我径直走进了大门,天空死一般的寂静,没有月亮,甚至连一丝星光也没有。我站在操场的一角,聆听着属于夜晚的声音。没有秋虫的奏鸣也没有知了的聒噪,有的只是乌鸦不怀好意的厉声与几声咕咕的蛙鸣。
撒开腿飞奔在无人的跑道上,两圈下来感到热气在身上游走。于是脱下了上衣,用皮肤感受午夜的寒意。脚上的凉鞋穿着跑起来很是不爽,干脆弃之,光着脚跑。抛开了鞋子的束缚,感受着塑胶粒子与脚底的亲密接触。如同接受了足部按摩,整个人感到神情气爽,于是更加加快了脚步。经常看人在88上叫嚣的在玉泉大场裸奔的梦想在这个夜里轻松地被我实现了。
一个人狂奔在无人的跑道上,光膀赤足,毫无顾忌,仿佛回到了孩提时代。余秋雨先生曾说:连续几个月埋首于砖块般的典籍中之后,从小就习惯于在山路上奔跑的双脚便会默默地反抗,随之而来,满心满眼满耳都会突涌起向长天大地释放自己的渴念。现在的我就在这样一种心理的支配下,努力地奔跑成为此刻我唯一的希望。
一直很喜欢长跑,之江的黎明,紫金港的夜幕,玉泉的晨曦中都留下过我矫健的身姿。记得一位体育老师这样说过:跑步会上瘾的,你会觉得你离不开他,哪一天不跑就感觉浑身难受。当时博来的只是一阵哄笑,但是现在想起来,却是那样的在理。人在没有进入一定的境界时,是无法体味到有些东西的妙处的。
他双手悬在半空中,呈阶梯状,
“NowthisisChina.”他挥了挥左手,“ThisistheUSA.”右手随之在稍高的位置上挥了一下。(现在这里是中国,这里是美国)
“But,”(但是情形在20年后会变得很不同,这里是中国,这里是美国)
我想任何一个中国人,在听到对自己祖国由衷的赞叹时,都会感到无可名状的兴奋的。
我们的思想火花的摩擦,使得这个雨夜变得格外的有趣。我们交换了许多两人都感兴趣的话题,谈到了中外国际政治也谈到了我的专业,他的工作,以及一些中国的风土人情。
喜欢跑步的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在跑步的时候可以任思维不由束缚地自由飞翔。我会在12.5圈的距离中尽情地思考:规划我的未来,想想明天的计划,反思今天的作为,我尽可以回味老师上课精彩的内容,也可以对吃晚饭时餐桌上的一个PPmm好好YY一把;。人虽然在跑道上,心却可以遨游于万里之外。
夜风中,天凉如水,不过这样跑起来反而觉得神清气爽,完成了5000米的征程后,方意犹未尽地回到寝室,也不用顾忌室内的五雷轰顶,沉沉地进入梦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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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在言语中如同老师手中的粉笔头,转眼间已经到了打烊时分,我们互相交换了电子邮件,像老朋友一样互相道别。
男人起身,友好地向我伸出了手,男人宽厚的手掌将我的手完全包络其间,我甚至能够感觉到他手掌的热量与握手时脉搏有力的搏动。
“”(我很高兴认识你,祝你美梦成真)
“wishyouhappyeveryday.”(祝福你天天快乐)这是女人对我的祝福。
告别了两位外国友人,我推着车行走在寂静的校园中。现在一切都已经入眠,路灯是唯一没有入睡的东西,昏黄的灯光下,飞舞着一些不知名的飞虫。雨已经停了,一切都是湿漉漉的,夜如同出水的金鲤鱼,那样的生茏,一股新鲜的味道扑面而来。此时的我全无一丝睡意。耳边萦绕着那个新西兰男人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