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节旱獭洞里的颉利(第1 / 2页)
今天金吾不禁。
在普天同庆的好日子里大同道行军副总管张宝相尤在荒原上搜索颉利,凛冽的寒风让他的四肢都麻木了,唯有胸中还有一股灼人的火焰,阴山一战。狼狈的颉利一路西逃,在这片荒原上失去了踪迹。看着四处梭巡的大唐骑兵,张宝相认为没有护卫的颉利跑不出这片荒原了。
荒原上一望无际。颉利的战马早就疲惫不堪,终于倒在了荒原上,这些天来,这匹马是他的水壶,是他的粮包,只要看战马身上横七竖八的刀口,就知道这匹战马曾经经历了什么,颉利就是靠战马的血液度过了这七天。如今最后的依仗也倒在了草原上,他从战马的身下抽出自己的左腿,迅速的用刀子切割战马腿上的肌肉,趁着战马的肉还有些温度,他需要赶快进食,寒风用不了多久,就会把肉冻的和石头一样硬。
战马还没死,只是没力量而已,头艰难的摆动两下,就合上了眼睛。颉利把沾满鲜血的马肉放进嘴里大嚼,他的小刀很锋利,可以轻易的把马肉切割成一条一条的,非常方便他进食,他不在乎这些血肉的味道,只知道不吃就会没命,
人怎么可以钻进这样小的洞里?这是一个草原上旱獭的洞穴,这种只比老鼠大上一圈的啮齿类动物,最喜欢的就是挖洞,它们总是挖好多的洞穴用来逃避天上猎鹰的眼睛,这也为其它的小动物提供了天然的避难场所,比如说兔子一类的动物。颉利现在一定很希望自己变成旱獭或者兔子一类的小动物,可惜多年来的养尊处优,把他曾经雄壮的身躯变成了满身的肥肉。
洪城得意洋洋的给皇帝陛下解释了阴符的基本要领,还没等他讲完,李二就已经明白洪城所说的阴符是怎么回事了。大儒们写的书总是有迹可循的,洪城写的书嘛,应该可行,至少自己对洪城如此的熟悉,也不知道他到底会写出什么玩意来。聪明的小子,现在做什么事都要把自己从麻烦里捡出来,想得美,等你回到京城,就知道朕的爵位和俸禄没那么好拿,想躲在书院里得清静?做梦!
“洪城,你好好写书,写好之后,朕重重有赏,哦,就赏你五百贯钱吧。”
看到洪城有些失望,又说:“五千贯这样的大手笔,你主子现在还赏不起,就是赏了,你也不敢拿,会被言官把你骂死,唉,云烨是什么人,你和他做交易想要占便宜,下辈子吧,他知道把这法子献给朕,肯定拿不到好处,只有通过你这样的笨蛋,他的利益才能最大化,为什么你们一个个的都抢着和他做交易,被骗了还洋洋自得,朕就不信,如果你不接,他敢不把好办法献给朕?一个好好的孩子,现在都成了什么,也不知皇后是怎么教的。”
“陛下这是在责怪臣妾管教无方吗?‘一身盛装的长孙显得仪态万方,或许是刚刚生产完,身体比以前丰腴很多,还专门在眉心贴了焰火纹,正在旁边笑着与皇帝打趣。
“皇后你来看这是什么,”李二说完就把玉玺托在掌上给皇后看。
没有遮掩的地方,只有眼前的老鼠洞,曾经雄霸一方的颉利心头有些黯然,他想回身和那些该死的大唐骑兵死战,这样至少不会玷污可汗之名,手里的弯刀依然锋利,只是人已经从岩石变成了烂泥。
他努力的往洞里钻,只考虑如何躲避唐人,没有考虑钻进去后如何出来,洞穴里黑洞洞的 ,里面似乎有两只绿莹莹的眼睛在盯着自己,全身都动弹不得,四周的泥土全部活过来一样把他紧紧的固定在洞穴里。
那双绿莹莹的眼睛是属于旱獭的,这种小东西他吃过无数只,肉味鲜美,皮质上乘,他还有一顶旱獭皮缝制的大衣,非常的暖和。如今,他把正在冬眠的旱獭惊醒了,这东西不是只吃草么?为什么现在开始撕咬自己的额头?
长孙的眼睛瞪得溜圆。嘴也张大了,指着李二手里的玉玺惊讶的问:“难道说这就是传国玉玺?”
李二笑着点头,长孙立刻重新整整衣装,恭恭敬敬的拜了下去:“臣妾为陛下贺。为天下贺。”一时间,站立在宫门口的侍卫,宫娥,内侍全都拜了下去,齐声说:“我等为陛下贺,为天下贺。”
李二把手里的传国玉玺又放回盒子,皱皱眉,他不喜欢这个简陋的盒子。又把玉玺取了出来。交给了皇后,让她找个合适的盒子专门来存放这件宝贝。
胜利的消息像是长了腿,顷刻间就传遍了长安,城里的胡人愈发的谦卑。而汉家子越来越趾高气扬,这是胜利带来的连锁反应,在这个征服与被征服的年代里,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远比诗文教化有用得多。
官员都在提笔写颂表,士子开始唱战歌。就连燕来楼都悄悄的打出来酒水五折的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