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朝霞现(第1 / 2页)
薛万彻收起公文笑着说:“多少是多啊,五十个总比没有的要强,满京城现在也就兄弟你还给哥哥几分薄面,不如我们今晚去燕来楼如何?
不过事先说好了,知道您的口味不同寻常难伺候,这一回您不能再因为人家伺候的不周到就把人家的院子给拆掉,抽两鞭子意思意思也就是了,我去包燕来楼的时候老鸨子知道主客是您之后跪倒地上就磕头,希望我能放燕来楼一马,我可是打过保证的,这次去就是看歌舞,找歌姬,不拆楼,您看如何?”
云烨烦躁的摇摇头说:“去不成,晚上程老爷子宴客要我过去充场面,你也别去燕来楼了,跟我一起去程家庄子喝酒,那一位才是难伺候的主。”
薛万彻大笑着走了,云烨在青楼的名声算是臭了,以前只不过喜欢勒索点甜瓜,现在开始发展到拆人家青楼的地步了,人人都说云侯的脾气越发变得暴戾了,很可能是战场上杀人太多,全身的杀气没有泄尽,所以现在才会变得喜怒无常。
薛万彻压低嗓门说:“我的大爷啊,这话怎么敢在兵部大堂上说啊,当年不是少不更事吗,现在胡子都花白了,谁敢造反?
你看看我麾下的那些骄兵悍将,一个个把眼睛长到脑门上了,几次军演,老哥哥我的军队都被朝廷新组建的军队打得屁滚尿流,奶奶的,刀子还没有递上去,人就被五蠡司马判定死亡,老夫不服气过去问,结果人家让老子的军队离开那片区域,天爷爷啊,只是一轮火箭覆盖,老子军队原来逗留的地方就变成了火海。
如果造反,不用十六卫的大军过来,你老哥哥我如果没有被烧成焦炭,就一定会被打进槛车押解长安,等着在西市口挨刀子呢。”
云烨点点头,老薛的这话不假,早先密集的战阵已经非常的不适合现在的战争模式,人群越是密集,死伤就会越发的惨重。
“你的军队今年也就要开始整编了,我会专门给你多弄些军士长,都是随我西征的老人手,一旦训练完成,以你彪悍的作战风格,重新成为大唐的悍将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我是猪头那又如何,岳州那个地方不适合我住,回到长安享享清福有什么不对的,我大哥去世了,家里没个当家男人不成家啊,我那个恶婆娘已经死了,现在可以正大光明的回长安,照顾两家人,我觉得是不错的选择。.”
薛万彻坐在云烨对面的椅子上,习惯姓的翘着脚,不停地在那里抖动。
“知不知道别人要一个外放的差事有多艰难,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岳州现在已经是通都大邑,论起繁华程度也就比长安稍逊一筹,但是论起居住的舒适程度长安快马加鞭也赶不上岳州,你两个儿子已经在岳州入仕,你不好好的守着云梦泽看湖景跑来长安找死啊。”
“你儿子都回来了,我待在岳州干什么,我这人虽然蠢一些,但是眼色还是有的,你儿子回了长安,就说明岳州会有麻烦,关庭珑已经死了,现在崔家的小子在那里当刺史……”
“狗屁,岳州的刺史是我,什么时候换人了?我儿子是回来成亲的,你又不成亲,跑来长安干什么?我没听说你家在长安还有什么产业啊。”
云烨说到这里忽然停住了,猛地冲到薛万彻的身边,狠狠地踹了两脚,这才气呼呼的坐回位置,这个混蛋根本就不是害怕才跑回长安的,而是打着害怕的名头,特意到长安来寻求支持的,自己还担心他手下的战力,白白的被这个混蛋送了坑里。
老实人一般不用心眼,一旦用了,会活活的骗死人。
“两脚?早知道是这样的代价,我刚才不妨说的再凄惨一点,你还是没什么长进,再来百十脚对老夫来说也不过是挠痒痒而已。
说真的,给我两百个老兵,最好是上过军阵的,见过血的,正正经经的用火器作过战的那种人,有两百个就够了。”
云烨对薛万彻已经彻底的没话说了,拿过公文,提笔在上面写了一个数字,就把公文推给了薛万彻,面无表情的说:“只有五十个,你爱要不要,现在这样的人已经被各地的将帅抢疯了,我只有这么多的机动名额全给你了。”
薛万彻现在就是一只惊弓之鸟,胆子小的令人发指,任何的风吹草动都能让他担心好久,早就没了早年间在战阵上勇冠三军的豪气。
“不敢冒险啊,你把自己的儿子快快的弄回长安,你知道我那几天过的是什么曰子吗?你竟然没有给我半点消息,我心里要是不打鼓才是怪事,现在好歹一大家子人,朝堂上又潮起潮落的,我这样的武将都要开始读书了,你说说,我能不担心吗?”
云烨无奈的摇着头,遇到这样的猪队友真是自己的不幸,无敌的猛将现在变成了胆小鬼,白白长了一副极为威猛的身材和一脸彪悍的大胡子。
“早年间打算造反的心思到哪里去了,现在胆小成这个样子。”
云烨的一句话立刻就把薛万彻惊得从椅子上窜起来,张开蒲扇一样大的手掌就要过来捂住云烨的嘴,云烨侧身躲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