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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节快意恩仇(求月票)(第2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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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急,嘎啦,你胸口受了伤,不能吃得太急,你看,还有好多,这肉多肥啊,慢慢嚼,嚼细了再咽下去,俺娘就是这么教俺的,从今往后,咱发达了,再也不用吃糜子了,俺刚刚给咱找了个大靠山,武功高强,是俺爹老兄弟的儿子,听说和这里侯爷关系不错,现在去抓龙三去了,说一会就回来。”

齐成捡起人头,对单鹰点点头,然后大礼参拜,骑在马上的单鹰骄傲的如同一只落在山巅的鹰王,顾盼自雄。

齐成很细心,用米饭裹上大块的红烧肉再用肉汁浸透了,才喂给马刺吃,马刺吃的很贪婪,梗着脖子,一口一口的往下吞,迫不及待等待下一口,就像一个等待填食的鸭子。

“怎么杀的?”云烨很惊讶他的效率。

齐成明显的很饿了,却硬是忍耐着用勺子给马刺喂饭,马刺已经服下了单鹰给的丹药,精神好了许多,胸口的淤血也被单鹰用三棱针放了出来,如今半倚在一把躺椅上吃饭。

见马刺不肯吃,齐成看看剩下的小半盆子米饭和零星的几块肉,说了句别浪费了,就端起盆子往嘴里刨,气都不喘一下。

旺财那去了?刚才就没看见它的影子,云烨急了,慌忙到处找,却发现丫鬟居住的帐篷里探出一个马头,不是旺财是谁,嘴里不停地嚼着食物,见云烨看它,还张着嘴叫了一声,算是打了招呼。

马刺又坚持着吃了两口,嫌腻得慌,只吃米饭,不吃肉,在喝了一口水之后就再也不肯吃了,他很清楚,齐哥在撒谎,小时候抢回来一块发霉的米糕,都要分自己一半的人,如果有猪蹄膀,怎么可能不给自己留,一个人吃完。

当闪电把战场移到头顶上时,伴随着叉子状的电闪,倾盆大雨如期而至,白亮亮的雨点打在帐篷上如同敲鼓,忙碌的时刻过去了,营地又恢复一片祥和,放在外面的哨探也撤回来了大部分,只留下少数人在坡顶警戒。

齐成笑嘻嘻的灌了一大口水说:“胡说,你的饭量我会不知道,来,把这盆饭都吃了,快些养好身子,哥带你去温柔居,翠娘的身子我们是偷看过的,那个白哟,啧啧,你伤好了我们就去,我吃的饱饱的,刚才你睡着的时候,我一个人啃了一个猪蹄膀,没给你留。”

“ 西门进,东门出。”

找了一个盆子装了满满一盆子饭食,红烧肉堆得高高,塞给了齐成,自己则骑上快马,一路烟尘滚滚的杀向洛阳城,云烨毫不怀疑,地头蛇龙三的末日到来了,在遇到九天上的飞鹰,他的人生注定就是一场悲剧,龙三的死活他不关心,他比较关心齐成。

“杀了多少。”

怎么样会有小弟?这事难不住从小就接受响马教育的单鹰,洛阳的地头蛇龙三欺辱了自己命中注定的小弟,这还了得,这个仇得报,江湖上讲究恩怨分明,快意恩仇,至于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话,他从来句没信过,一个时辰他都觉得太长。

“六十有三。”(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天已经黑了,单鹰想必是今晚回不来了,对他云烨不担心,一个从十岁就开始杀人的家伙,要是在一个地头蛇的身上栽了,那才是活该。

安慰了空虚的胃囊,他听见了齐成肚子的咕咕声,还有嘴角不时流下的口水,艰难的把饭盆推向齐成说:“哥,你也吃,肉快没了。”

迅猛的雨头过去,就剩下无穷无尽的雨丝漫天飘洒,平原上的雨就是这样,来势凶猛,却无法持久,闷雷从头顶滚过,似乎去了天边,而天边的最后一丝天光也渐渐消失,大地陷入了一片黑暗,只有营地里的几盏防风灯在撒发着橘黄色的光芒。

齐成慢慢的给马刺讲事情的经过,马刺似乎不在乎,只要齐成做好了决定,他跟着就是,反正齐哥绝对不会害了自己。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手持陌刀的单鹰如同魔神一般从黑暗里窜了出来,衣衫紧紧的贴在身上,刚才的瓢泼大雨也没有洗干净他满身的血腥,衣角滴落的水珠在灯火的映照下,显露出诡异的红色,一颗人头系在马脖子底下,呲牙咧嘴的难看,掌中刀轻轻一拨,人头就掉在齐成的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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