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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节城(第2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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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者最后是刘方,他认为汉民族就是一群羊,必须要依靠狼群来吞噬其中弱小的,生病的羊来达到整个群体的健康的目的,他还认为汉民族和游牧民族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关系,谁都离不了谁,狼群没了羊群,就该饿死,羊群没了狼群也会变得逐渐虚弱,最后消亡。

这些强壮的士兵用不着穿什么铠甲,他们就能战无不胜,这是经过无数的战争验证过的,坚定地信念就足以让他们在战场上奋勇的厮杀。

所以刘方只能用简单的羊群理论来证明自己理论的正确性,云烨没办法说出后面更多的例证,只能任由刘方用狗屁不通的道理来强词夺理。

抹掉额头上的汗水,优素福幸福的看着身边无边无际的人群,自己的土地上出现了讨厌的牛虻,自己唯一要做的就是把它们全部拍死,哪怕已经吸饱了鲜血,吸血的代价总是要付出的。

刘方和云烨早年间就这个问题展开过一次讨论,最后得出来的结论似乎并不美妙,刘方在这方面的例证要比云烨少了很多,差不多少了一千三百年,没有经过南北朝,宋元明清,民国历史熏陶的人是无法对这个问题有着更深层次的认知的。

这就没办法谈了,云烨说的是一种小我,更加注重个体的感受,你和那些饱受异族侵害的百姓去说说这些道理,说不定会被乡农用锄头刨死。你去向战争中受到伤害的妇人去大谈血脉的融合,你一定会被她们的口水活活的淹死。

当然,除非那座城市变成了我们的敌人,那样的话,你的愿望就会轻易地被实现,因为放火,是他最拿手的好戏,他曾经将这个世界上最坚固的城池烧成了人间地狱。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刘方拿出自己最有力的武器狠狠地回击了云烨。

罗马帝国已经在逐渐衰落,这真是令人伤感,庞大的帝国总是衰落的更加快一些,一味的求大,求强,往往就会事与愿违,总有些不可调和的矛盾,年轻人都不明白这个道理。”

云烨勃然大怒,指着刘方说他这样的论断过于武断,过于冷血,汉民族从来就不缺少这样的血性,农耕民族才是世界前进的主要力量,是文明的主要创造者,而游牧民族就是这个世界上的强盗,是蝗虫,甚至可以称之为病毒,需要得到最干净彻底的清除。

吐火罗是大食人的附庸,无数的敌人在这个国家肆虐,他们从遥远的东方 攻破了天竺,转了一个大圈子之后又攻破了吐火罗,听说远东的那个庞大的帝国也已经把魔爪伸了过来,斩断这只魔爪,是自己这个东方总督必须要做的事情。

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分分合合无穷尽也,这是汉民族的一个特征,也是汉民族的魔咒,满世界唯有这个民族传承了数千年而祖祠的香火不灭,对别的民族来说,好像并不存在这样的事情,一旦分裂,想要回归,融合似乎根本就不可能,很多的惊才绝艳的人物做过这方面的努力,但是都无一列外的失败了。

胡大的光辉下,容不得任何黑暗存在!

刘方咕哝了几句,给了阿巴斯这样的一个承诺,得到了承诺的阿巴斯将自己的脑袋紧紧地贴在马车的箱板上再也不肯抬起来。

当然,刘方对胡人将十万吃不完的妇女赶进河里活活淹死这种事情也充满了愤怒,并且发誓要报复,但是作为一个军事家,老家伙依然顽固的说出了他认为的事情的本质。

他知道自己的目标会成为现实,因为那个叫做人熊的护卫说过,如果天使军能获得正规军三成的武装,就能在这片大地上横着走而不用考虑什么危险,他对这些话坚信不疑。

每隔数百年,狼族和羊族就会有一次大的血脉融合,比如犬戎破周,比如五胡乱华,这种血脉的融合是靠着强奸来达到目的的。

同一个蓝天下,优素福的大军也在急匆匆的赶路,战马,骆驼,步兵混编成了一支庞大的军队,他对自己的战士充满了信心,并且坚信在胡大的指引下,他们一定能够战无不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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