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节云大小姐的社交活动(第2 / 2页)
看到闺女一副翻白眼的样子,那日暮讪讪的松开闺女,低下头不停地嗅自己身上,没闻见什么味道啊,又是这个小妮子在作怪,抱起来又是一顿蹂躏。
云九满脸堆着笑,掀开了泥封,又去掉两层荷叶,最后把蜡纸也撕开,闻闻罐子里的味道,很好,没有变味,就把罐子里的物事倒在了一个很大的玻璃碗里,黄澄澄的甚是好看。
“羊咩咩的味道,羊咩咩的味道,宦娘奶奶快来啊,娘亲要臭死我。”宦娘从帐子里走出来,没好气的从那日暮怀里抱走了云暮,指着那日暮说:“好好地长安贵夫人不当,非要跑来放羊,浑身都是腥臊气,还敢说自己不臭,侯爷可怜啊,娶了一个臭女人,丫头也可怜,有一个臭娘亲,这两个还偏偏都是有洁癖的人,也不知道你那里好,被侯爷宠成这样。”
侯君集大手一挥,连连催促,草原上的食物就那么几样,吃来吃去的早没了胃口,他也想看看罐子里到底装的是什么。
这事不能说,一说那日暮就得意,大唐小妾生的孩子能够被自己带走的,就她一个,谁家小妾生的闺女叫大小姐?自己的就是,云暮已经是有身份的贵女,大理寺有备案,祖宗祠堂有记录,听说宫里面给亲王选妃的册子上,云暮大小姐也榜上有名,这是公侯家嫡系闺女才有的荣耀。
说白了,军队就是一群强盗的组合,只不过更加的有效率,一旦说军中马匹不够,从你家牵你敢说不给?你家家主是侯爷,一次给脸面,两次给脸面,难道指望他们次次都给?侯君集是主帅也不能阻止军需官这样明枪暗夺,毕竟军需官是在为大军着想。
丫头守规矩的憨模样,让老侯又是一阵大笑,站起来走到大碗跟前,全部端起来,放在丫头面前,摸着丫头的脑袋说:“好好,侯爷爷把这一碗吃完,你把这一大碗吃完,不许剩下。”说完就端起自己的小碗,吃桃子,看小丫头的反应。
给钱的话就不是军队了,就算给你钱,谁敢接?前面接了钱,晚上说不定家里就会遭盗匪抢劫,不但会拿走人家的,连你家存的钱说不定都保不住。
云暮又把碗推还给老侯说:“侯爷爷,桃子可好吃了,杏子也好吃,梨子的也好吃,丫头不喜欢吃葡萄的,侯爷爷多吃些。”
只拿钱粮,不杀人就已经是纪律严明的文明之师,要知道这里是草原,不是大唐内地,法律在这里一文不值,就算是在大唐的统御之下,这里起作用的依然是铁与火。
“打开,快打开,没见丫头已经等不及了,看样子确实是好东西,云家的人嘴都刁,不是好吃食,丫头断然不会这么乖。”
虽然和丈夫远隔千里,那日暮从来都没有感到孤独过,好像丈夫就在自己的身边,从来没有离开过,每个月都会有一封信传过来,也会有东西捎过来,自己的例份每个月也会有人从长安给捎过来,库房里的钱币多的是,那日暮最稀罕的却是捎来的这些,每一个银币都要数清楚,有的还要吹一口气,放在耳朵边上,听听银子的声响,看看是不是真的。
云暮最喜欢吃罐头了,见到白色的密封罐子被端了上来,立刻就把手里的糕饼放下,矜持的让宦娘给她擦了嘴,坐在侯君集身边等候云九把罐子打开。
老侯也不客气,拿着叉子就插了一大块塞嘴里,果然不错,香甜可口,就是有些太甜了,他不是很喜欢,看到小丫头不停地在吞咽口水,眼巴巴的看着自己,那里会不明白小人儿心里想的什么,就把自己的碗推到小丫头跟前说:“来,丫头,吃,你爹爹也真是的,这样粉嘟嘟的一个小人儿,也舍得放在草原上,一个小妾而已,真是宠的没边了。”
一匹火红色的骏马从羊群里趟了出来,戴着面纱的红衣骑士,轻轻地磕一下马镫,骏马顿时就奔驰起来,像一团火在碧绿的草地上滚动。
云暮挣扎着从软榻上跳下来,哒哒的跑到装桃子的大碗跟前,很熟练的拿着一把叉子,把桃子插到小玻璃碗里,给老侯装了满满一碗,口水滴答的捧给老侯。
那日暮回来了,云暮一见到母亲撒腿就跑,结果跑不过身高腿长的母亲,被揪过来死死地抱在怀里亲昵,一股子浓重的羊骚味,熏得云暮差点晕过去。
“桃子?这时候就有了桃子?”侯君集奇怪的看着玻璃碗,不过马上就笑了起来,这些年长安人已经很习惯时不时的出现一两样新东西,侯君集也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