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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节采珠女(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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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说傻话,铃铛也很漂亮,你的孩子干嘛要长得像那日暮,有她一个夫君我就要愁死了,再多几个还不要了老命。”

“猴子交配而已,没必要看得如此入神并且口水横流吧?你家里又不缺少女人,听说你在扬州搜遍全城寻找美女,不知有没有剩余,送两个给我,我来岭南没带妻妾,三年时间不知道怎么熬。”

铃铛对夫君毫无新意的情话没有一点抵抗力,把脑袋搁在夫君的肩膀上娇气,每到这时候,李容大少爷的管事嬷嬷何家大娘子就会把大少爷领走,把空间留给侯爷和三夫人。

岭南多山,一路上虎啸猿啼,古意盎然,这样的山里完全不适合人类居住,一想到自己当年孤身穿越大山的时候看到的那个巨大的天坑,云烨就对这片大山充满了敬意,石灰岩地形,天知道一千年来在雨水的冲刷下会产生多大的变化,自己能活下来,确实是侥幸之极,探戈女王的头骨都已经在云家祖庙里供奉了四年,而自己依然奔波在人世间,活的惶恐凄凉,没有一日之心安,难怪很多古人宁可远遁深山也不愿意进入滚滚红尘,做人真的很难,如果像悬崖上的那两只正在肆无忌惮交配的猴子一样无忧无虑就好了,脑容量大了一些其实很吃亏,思前顾后活的不痛快。

怀孕的女人很麻烦,脚经常肿的像馒头,起夜的次数也非常的频繁,这些事云烨从不假他人之手,给铃铛按摩双腿,夜间扶她起夜,无论多少回从不抱怨。

现在看来,比章鱼更危险的是精虫上脑的李泰,魏王殿下到了地方上,总会有官员敬献一些土产,这些土产自然会有珍珠,芋头,金子,银子一类的东西,当然,采珠女这种老少咸宜的礼品自然是重中之重,发配到这里的官员北归的时候都要捎上一两个,更不要堂堂的魏王殿下了。

最恐怖的危险来自章鱼,这东西最喜欢吃海蚌,所以海蚌多的地方章鱼也多,如果被这家伙缠住,下场凄惨。

回到邕州,公主府对面的一家大宅子就成了李泰的行宫,冯盎已经把这里装饰一新,占地比公主府还要大些,匆匆回来的李泰和云烨都没有告别,就和冯盎一起钻进了自己的新府邸,准备见识一下岭南风物。

云烨这样对美女没什么研究的人都知道游泳多了会修塑身材,更不要说那些每年都要潜入海底捞海蚌采珍珠的女子了,听李安澜说过,她们嘴里叼着一节竹管,赤身裸体的跳进大海,在海底找海蚌,大名鼎鼎的南珠就是出自她们之手,南海这边鱼多,可是鲨鱼也多,下海遇到它们想活着回来并不容易,听说每年都有被鲨鱼吃掉的采珠女,而海底下的危险远不是只有鲨鱼一种,在海底要是遇到大海蚌敞开怀觅食,这个时候是最好的机会,采珠女会把手伸进去摸珍珠,就靠竹管撑住海蚌的外壳不让它合拢,如果撑海蚌的竹管没撑好,胳膊就会被大海蚌夹住,这样会活活淹死的。

云烨回到家最欢喜的自然就是铃铛,她的肚子已经很大了,再有两个多月就要生产,见小铃铛满怀欣喜的模样,云烨就觉得桂林的景致看不看的也没什么打紧。

冯盎很满意云烨的态度,越是如此慎重,越说明云烨并没有看轻冯家,如果可以用自己的嫡孙女去换取云家的谅解,买卖是划算的,只是一想到自己贪图一时口快招来祸患,不得不如此的放低身段就伤神的厉害,狗日的你聪明有本事就了不起啊?

铃铛最近越发的腻人了,有时候还学会了撒娇,这一行为在小铃铛身上非常的罕见,她是宫女出身,知道自己没资格撒娇,有时候看到那日暮一个虎扑趴到夫君背上,肆无忌惮的欢笑的时候,她也羡慕,有时候也行试试,多年的宫禁生活对她的影响太深,永远是一副小兔子的模样,随时都会受惊。

老流氓,云烨心底暗骂,李泰已经摸着下巴和冯盎并辔而行,从两人眉飞色舞的表情看没说好事,合浦的珍珠是出了名的,那里出名的还有芋头,但是最出名的却是采珠女。

“姨娘生的一定是妹妹!”都说小孩子评论孕妇肚子里胎儿的性别是最准的,李容毫不顾忌说出自己的判断,云烨偷瞄一眼铃铛见她一脸欢喜,就知道她更喜欢女儿一些。

“王爷既然不愿意现在就回长安,那就多逗留一段时间就是,身边无人服侍自然有诸多的不便,老夫已经为王爷在邕州安排好了府邸,仆役下人一应俱全,岭南虽然贫瘠,但是美女倒也不缺,采珠女出了名的身子窈窕,魏王一试便知。”

“只要是夫君和妾身的孩子,妾身都喜欢,如果是男的,他一定会像夫君一样聪颖,英俊,会是一个好男儿,如果是女子,妾身希望她能长得像那日暮一样漂亮。”

李泰斜着眼睛提醒云烨注意身份,不要偷窥人家猴子办事,并且婉转的提出了自己的要求,来到岭南孤身一人自然感到孤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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