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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朝霞现(第2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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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老程的话,所有人都把目光盯向云烨,因为老程是出了名的喜欢简拔后辈的老好人。

“我是猪头那又如何,岳州那个地方不适合我住,回到长安享享清福有什么不对的,我大哥去世了,家里没个当家男人不成家啊,我那个恶婆娘已经死了,现在可以正大光明的回长安,照顾两家人,我觉得是不错的选择。”

不用问,这绝对是一首好诗,这首诗苍劲有力,古朴典雅,不但有汉赋的影子,也有三曹的遗风,这绝对不是程咬金能做来了的。

薛万彻现在就是一只惊弓之鸟,胆子小的令人发指,任何的风吹草动都能让他担心好久,早就没了早年间在战阵上勇冠三军的豪气。

房玄龄品味了良久,喝了一口酒问程咬金:“这首诗是谁作的?不像是云烨所为,把人带出来吧。给老夫看看我大唐还出了那些英杰,不让云烨专美于前。”

“狗屁,岳州的刺史是我,什么时候换人了?我儿子是回来成亲的,你又不成亲,跑来长安干什么?我没听说你家在长安还有什么产业啊。”

程咬金大笑着拍拍手,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从后面转了出来,程咬金指着这个孩子说:“老夫的晚辈,卢照邻!”

“你确定不是“一个大树叉,哎哟我的娘”那种?也不需要找云烨帮你往回来圆?”

薛万彻压低嗓门说:“我的大爷啊,这话怎么敢在兵部大堂上说啊,当年不是少不更事吗,现在胡子都花白了,谁敢造反?

“太小看我老程家了,程家不光是出武将,也出才子,如果诸位没有什么看的过眼的诗词,老程我就要赋诗一首了。诸位听真切了。”

云烨的一句话立刻就把薛万彻惊得从椅子上窜起来,张开蒲扇一样大的手掌就要过来捂住云烨的嘴,云烨侧身躲开。

房玄龄赶紧坐回座位,看了一眼同样感到惊奇的云烨,这才定下心来打算好好听听程家人的杰作。

“你儿子都回来了,我待在岳州干什么,我这人虽然蠢一些,但是眼色还是有的,你儿子回了长安,就说明岳州会有麻烦,关庭珑已经死了,现在崔家的小子在那里当刺史……”

云烨手里的酒杯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泪水差点夺眶而出,他盼望已久的盛唐人物终于出现了,谢天谢地,没有因为自己的到来,毁掉这个世界原有的风华。

“知不知道别人要一个外放的差事有多艰难,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岳州现在已经是通都大邑,论起繁华程度也就比长安稍逊一筹,但是论起居住的舒适程度长安快马加鞭也赶不上岳州,你两个儿子已经在岳州入仕,你不好好的守着云梦泽看湖景跑来长安找死啊。”

“这孩子原是卢家的旁支,与我夫人乃是亲眷,幽州范阳人,只是身子单薄,特意来向孙道长求医,请诸位看在老程的面子上帮衬一把,老程感激不尽!”

薛万彻坐在云烨对面的椅子上,习惯性的翘着脚,不停地在那里抖动。

“早年间打算造反的心思到哪里去了,现在胆小成这个样子。”

“将军出紫塞,冒顿在乌贪。笳喧雁门北,阵翼龙城南。雕弓夜宛转,铁骑晓参驔。应须驻白日,为待战方酣。”

云烨无奈的摇着头,遇到这样的猪队友真是自己的不幸,无敌的猛将现在变成了胆小鬼,白白长了一副极为威猛的身材和一脸彪悍的大胡子。

程咬金几乎是怒吼着将这首诗念了出来,房玄龄支撑下巴的手差点滑脱,原本专注的看着自己面前酒杯的杜如晦也抬起头,云烨几乎惊讶的合不拢嘴。

“不敢冒险啊,你把自己的儿子快快的弄回长安,你知道我那几天过的是什么日子吗?你竟然没有给我半点消息,我心里要是不打鼓才是怪事,现在好歹一大家子人,朝堂上又潮起潮落的,我这样的武将都要开始读书了,你说说,我能不担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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