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宸王像(2)(第2 / 3页)
他说,“那我穿上这双鞋子,一定是为了追你,我一辈子,也不会想离开你的。”
宋汐穿鞋的动作一顿,倏然抬头,正对他晶亮却认真的眼。
她总觉得他不懂,事实上,他比谁都懂她。
上哪儿,再去找一个这么称心的傻子呢?
出了鞋店,路过胭脂铺,宋汐走了进去。
瞧,风曜,没了你,我还可以找别人,长得比你好看千倍,比你听话万倍的情人。而你,找了一个西贝货,是在替自己的良心赎罪吗?没这么好的事……
随后,宋汐将牛车寄存在某个客栈的后院,便带着淳儿去逛街了。
为了方便购物,宋汐特地在前一晚让宋翎帮她缝了一个斜跨的布袋。不要问宋翎为什么会做针线活,人家可是自觉勤快得很,小到洗衣做饭针线活,大到上房揭瓦扶篱笆,都学会了。按理说他沉默寡言,理应不善交际,居然跟Chun花婶处得不错,也许是看他勤快老实,又生的俊,估计也没少给Chun花婶干活。每每他去请教,Chun花婶都教的很细心。
越来越觉得,她这半钱银子就买得这么一个全能男保姆,真的很值啊!
宋汐先去布庄给淳儿买了两身新衣服,她不止一次看到他细嫩的皮肤被粗制的麻衣磨出了红印子,故而选了质地绵软些的。看他的鞋头都快磨破了,又去鞋店给他买了一双新鞋子。
一眼便在货架上相中了一款胭脂,是那种艳丽的桃红,单独看非常漂亮,在十几款样品胭脂中,它几乎抢夺了所有颜色的光彩。但是这种颜色非一般人能驾驭,身边有几个姑娘**都在试妆,有两个长的还不错,擦上这种胭脂,却只能用俗来形容。
这种极致的颜色,也只有极致的美人才能压得住,她看到了身边的淳儿。
试鞋的时候,她让他坐在椅子上,自己则蹲下身,亲自为他穿鞋。
她并不觉得屈辱,她将他当情人,一辈子生活在一起的人,为自己的情人穿鞋,是一种情调。
她宋汐,对自己人,总是极好的。
她恍然想起,她在早朝前的黎明,也曾为风曜穿过鞋,心里便有点涩,“一双好鞋,可以让男人在追自己爱的女人时,跑得更快,也可以在离开自己不爱的女人时,逃得更快。”
淳儿不知道她在影射什么,她的心思,总是很复杂,但他看着她温柔的样子,心里很甜,还有一种胀胀的满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