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门外法庭(第1 / 2页)
里面只听得一阵杂乱,外面,小成紧紧的抱着杨柳珊。
“法官,他污蔑我!杨爱国!你太无耻了!你就不配有女儿!”
“被告,请你稳定一下自己的情绪,原告,你出具的亲子鉴定是私自作出,本庭无法确认被检测者的身份,所以对你这份证据的法律效力不予认定,你明白吗?”
似乎听法官这样说,杨妈妈才稍微冷静了一些,但呜呜的哭声再也止不住了,在门外都能听见。
官司打到这,已经接近尾声,最后只剩下一个抚养费的问题了,这方面基本上不会有争议,法律上有实施标准,一般都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父母的薪金收入,按照一方每月总收入的20-30%来支付。杨国光有固定工作,每月收入是有据可查的,法庭判决双方应该都无异议。
“我拒绝支付抚养费,并要求被告周雨彤女士赔偿精神损失费十万元整。”
突然一个转折,就连门外的杨柳珊都睁大了眼睛。
竟然反咬一口?
“理由是什么?”法官的声音不喜不悲。
其实大多数人对《婚姻法》的认识都有个误区,以为在分割财产时,过错方会少分或者不分,其实这并没有法律依据,除非当事一方隐匿、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才可能导致少分或不分的后果。否则,一般情况下都会平均分割。
18万元的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后是9万元。双方都没有异议。
接下来就是子女监护权、探视权和抚养费的问题了。
一般在监护权争夺的问题上,子女在十岁以下,如果女方有抚养意愿,大都会把孩子判给母亲,而未成年子女在十岁以上,那么孩子的意愿则会作为重要的参考意见,一般在父母条件对等的情况下,法庭都会尊重子女的意见。
当然,也会遇到一些混蛋父母,双方都不愿抚养子女的,也着实让法院头疼。
“因为杨柳珊并不是我的亲生女儿!我有亲子鉴定为证!”
门外,杨柳珊几乎晕了过去,挣扎这起身就要往里面冲,小成在旁边赶紧一把拉住。这时就听里面杨妈妈歇斯底里的一声绝望的嘶喊:“杨爱国!你禽兽不如!”
“审判长,两位审判员,我是AB型血,被告周雨彤是O型血,而我的女儿也是O型血,之前我这方面知识缺乏,以为孩子的血型随母亲,并没有在意。可是后来我才知道,O型血和AB型血结合是不可能生出O型血的子女的,子女的血型只可能是A或者B!所以我带着孩子的头发去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论是,我与杨柳珊并没有亲子关系!这个孩子,只可能是她跟别人生的!”
那边杨爱国还没说完,就听杨妈妈疯了一样的大喊:“杨爱国!你不是人!我为了给你生孩子,差点一尸两命!你没良心!不要脸!”
“冷静!被告,请你冷静!”
现在里面谈到自己的问题了,门口坐着的杨柳珊身体都在微微发抖。
“关于孩子监护权的问题,你二人在婚姻存续期间育有一女,今年十五岁,你们原被告双方是否都有抚养子女的意愿?”
“有。”这是杨妈妈的声音,坚定而有力。
“没有。”杨爸爸的声音同样坚定。
这种情况下,就不需要杨柳珊出庭了,单方面愿意抚养,所以杨柳珊只能跟着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