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九章 陪伴(粉红5加更!)(第1 / 3页)
新兵大赛毕竟是为各自所在区域争光的大事件,真要能在里头实实在在的出上一份力,哪怕没有荣誉,出手帮忙的人自己就会觉得十分自豪和满足。
褚瑜被金千临说得笑了。
玩笑话说过,大家便说起了正事。
原来金千临在听薛铮提起过阿芙拉的那条鞭子之后,好奇心起,还特地跑到大街上溜达了两天,专门守在美洲区新兵落脚的酒店附近,打算着跟踪出门的阿芙拉一下。也好找机会近距离观察一下那东西。
只是让人没想到的是,自从阿芙拉和艾布特起了一次冲突之后,竟然也和褚瑜一样,深居浅出起来。金千临死守了两天。才好不容易遇上过一次阿芙拉出酒店的机会,却也只是去隔壁的武馆。那么短的时间和长远的距离,也亏得金千临眼尖,一眼就看见了阿芙拉腰间缠着的金色长鞭,把那长鞭的大概模样给看了个细致。
这样悠闲的日子过了三天之后,薛铮终于打了电话过来,说他已经和自己的战友说好了,让褚瑜定个时间,大家出来见个面,再详细聊聊相关情况。
褚瑜欣然应允,二人约好了第二天在酒店附近不远的咖啡厅碰面。
第二天褚瑜到了地方一看,薛铮竟然提前到了,坐在咖啡厅不显眼的角落里。在他的身旁,还坐着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年轻男子,同样是一身训练服,个头体型都和薛铮差不多,不过肤色却更加黝黑,比薛铮的硬朗形象还多了几分雄壮。
这位应该就是薛铮所说的机甲部队中的战友了。
褚瑜走过去坐下,大家互相打了个招呼,也就算是认识了。
真要说起来,这还多亏了阿芙拉的高傲性格,让她把自己最厉害的武器摆在明面上,丝毫没有要掩饰的样子。当然,这也是因为金千临碰巧对这种材质的武器比较熟悉,才能一眼就分辨得出来。
要是换了别的武器。他可就未必有这么好的眼力了。
“阿铮说得没错,那根鞭子的材料,和我手里的机甲武器确实是同出一源!”金千临肯定的道,“在功效方面可能会有所差别,但应该不会差得太离谱。我的那把机甲武器是光剑。主要起作用的还是在传导性上,借助科技的力量,将一些外力引导进去,并发动强势攻击。”
光剑?
那就该是能量方面的问题吧?
薛铮的这位战友名叫金千临,熟悉的人都叫他大金。金千临有着军人特有的爽朗性格,说话处事都很直接,也不是那么不通人情世故,让人和他交往起来感觉非常舒服。
一看见这样性格的人,褚瑜就自然而然的对对方有着一股亲切感。
“大金哥,薛哥已经把事情跟你说了吧?”褚瑜笑道,“对这方面的东西我知道得实在太少,只好听大金哥解惑了。”
“不用这么客气。”金千临大大咧咧的道,“事情的大概我也了解了,大家都是中华区的人,要真能对你有点儿帮助,我还乐得很呢!”
这倒是大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