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土豪的大手笔(第1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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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就你对这个专业是称心如意的啊,难怪你是个学霸。”两人恍然大悟。
中文系,向来出了名的阴盛阳衰,这两人……
“家里人,很早以前就安排好了我的将来,不管我念什么专业,将来的路都是一样的,既然如此,何不该风流时且风流,肆意地潇洒一把。”李成说的,十分随性。
秦阳皱了皱眉,却也没说什么。
“我啊,手残了呗,我爸让我子承父业去念金融,我妈让我去做医生,我自己也没啥想法,所以就……”余子邺也说的十分无所谓。
“你呢?”两人一起看着秦阳。
齐慕繁走后,秦阳发了会儿呆,就去了学校。
不知不觉,他确实已经有段时间没回去上课了,而这样完全迥异的经历,在他过去近二十年里的生命中,也更是从未有过的。
中文系的课程,说来复杂,其实终究还是围绕着一个中国文学转悠。
上午的课程是古代汉语,讲师的是个满口之乎者也的老头,一帮人学生被绕的晕头转向之后,终于迎来了久违的下课铃声。
“这老师真有意思,成天之乎者也的,你们说他上课的时候,怎么不把自己绕进去啊?”食堂里,寝室三人一边吃着饭,一边开始闲聊。
“我是喜欢这个专业。”
在乡下的长大的他,啥也不懂;
哪个专业好,他也不知道;
至于市场紧缺型人才,他更无从所知。
他选择中文系的原因很简单,他喜欢文字而已。
“你还当谁都跟你一样啊。”李成笑着摇了摇头。
“喂,我说,认识都快两年了,我一直没问你们为啥进中文系啊?你俩好像对这个专业都没啥兴趣吧。”秦阳忽然开口着。
李成和余子邺家境确实不错,可明显两人对于中文系专业本身,并没什么特别的热衷。
“为啥,能因为啥啊?”李成噗呲一笑。
“别告诉我,你是泡妞来的。”秦阳一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