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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6章.“黑人影帝”摩根.弗里曼(第4 /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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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退去之后,诺亚打开方舟上的窗户,放出乌鸦,让乌鸦去看看地面上的水退了没有。可是乌鸦一去不返……七日之后,诺亚又放出一只鸽子,鸽子看到遍地是水,飞了回来。再过七日,诺亚再次放出鸽子。鸽子衔回了一根橄榄枝,所以鸽子和橄榄枝后来就被看做和平的象征。”

老头再次点了点头,“看来,你对于《圣经》里的故事还是比较了解了。既然你也已经复述了一遍了,你对于这个故事有没有什么感悟?”

荣少亨一愣,不知道老头怎么会突然有这样的一句话。看看他,老头已经悠然自得的开始品尝手里的威士忌了,并且还微微的点头赞叹,大致是夸这瓶酒不错的意思。

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于是荣少亨就端起咖啡轻呷着。

“上帝说,要有光,于是这个世界便有了光。上帝说,要有爱,于是他的仁慈之心便遍布这个世界。孩子,你回答我一个问题,诺亚方舟上,上帝让诺亚将每种动物带走了几只?”

老头的问题很奇怪,不由得吊起了荣少亨的好奇心。

荣少亨放下杯子,仔细的打量了一番这个白人老头。从头到脚看了不下三遍,无论如何都是个普通老者的样子,昏昏欲睡甚至有些眼屎迷离的双眼,配以昏暗的灯光,以及那颇有点儿殖民色彩的高高地木质柜台,还有柜台后那象征着三四十年代风格的钥匙架,不管怎么去观察,这个老者都是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开百货店的老者。可是。他为什么会说自己身上带着戾气,并且突然问起这样的一个问题呢?

“这个地方很僻静呀”

“是啊,前面一栋楼居住的一般都是好莱坞的大明星,他们习惯回来的很晚……”老头有意无意地看了荣少亨一眼。

荣少亨不排除他认出了自己,毕竟最近自己的名气太响了。

“来杯酒怎么样?”荣少亨提议道。

“呵呵,是你结账么?”老头看了看柜台上的威士忌。

不过,诺亚方舟的故事荣少亨是知道的。这是《圣经创世纪》里地一个故事,说的是亚当夏娃偷吃禁果被上帝降罪到人间,亚当活了九百多岁才死去,留下了无数子女,之后,该隐诛弟,人类开始自相残杀,上帝觉得这样的人间太丑恶了。

可是却又有怜悯之心。因此找到了一个叫做诺亚的人,告诉他七日之后就将水淹整个世界,让诺亚在七日之内用哥斐木造出一支方舟。将世界上的动物选择出洁净的畜类带走七对,不洁净的畜类一对,天上的所有飞禽各七对,最终世界上只有诺亚一家以及被他带走的动物活了下来。

可是,这个故事跟自己又有什么关系?

“洁净的畜类七公七母,不洁净的畜类一公一母,飞禽七公七母,这就是上帝让诺亚带走的份额。”虽然想不明白,但是荣少亨依旧老实作答。

看似邋遢的白人老头又喝了口酒,点点头。“为什么鸽子是和平的象征,而乌鸦则被认为是不幸的象征?”

荣少亨笑笑,打开瓶子,给老头倒了一些。

大概到大半杯的时候,老头摆摆手,“好了。已经够了,再多就不是暖身子而是酗酒了。”说完,他看着荣少亨拧上瓶盖,又说,“你眼光很不错啊,这种牌子的威士忌有一种天然的烟熏麦子的味道,你们东方人很少会有挑这个牌子的。”

荣少亨笑了笑,虽然老头说的是实情,但是多少让人听了觉得太过于直白有些不舒服。中国人习惯了含蓄地说话,这样的话是绝对不会说的,这可能就是文化的差异,在美国人的眼里,这样说话没有褒扬也没有贬低,仅仅只是一个正常的评价而已。但是听在国人耳朵里很可能不是如此。而且,西方人的很多东西到了东方的确会变味儿,比方说说红酒和白酒,这里说的当然是干红和干白,之所以被称为干红干白就是因为采用葡萄原汁酿造并且在酿造的过程中将糖分全部去除了,可是东方人喝起来的时候往往要加上雪碧或者可乐,的确,如很多人所说的那样,要好喝了一些,但是加了碳酸饮料又会让酒重新有了糖分,并且其中的二氧化碳还会破坏酒液中丰富的氨基酸。这样一来,实际上就跟普通的葡萄酒没有区别了,根本不必费心去喝什么干红。

即便荣少亨已经有了这样的认识,但是习惯使然,听了老头这么直白的话还是多少心里有些疙瘩,“东方人喝威士忌的时间比较短,多数人还处于跟风的状态,不是太注重酒本身的味道而是注重环境和气氛,这也是比较正常的。”

老头翻了翻眼睛,“孩子,我觉得你好像身上带着一股戾气,这样不好。要阳光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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