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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 侠妇人(第2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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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事之卒,布满京城,小涉讥议,即捕治,中以深文。”所谓“中以深文”,即以胡乱罗织的重罪罪名,加在乱说乱讲之人的身上。有一个名叫何溥的人,迎合秦桧,上书说程颐、张载这些大理学家的著作是“曲学”,须“力加禁绝”,“人无敢以为非”。

许多文人学士纷纷撰文作诗,歌颂秦桧的功德,称为“圣相”。若是拿他来和前朝贤相相比,便认为不够,必须称之为“元圣”。秦桧“晚年残忍尤甚,数兴大狱,而又喜谀佞,不避形迹。”不论赞他如何如何伟大英明,他都毫不怕丑,坦然而受,视为当然。“凡一时献言者,非诵桧功德,则讦人语言,以中伤善类。欲有言者,恐触忌讳,畏言国事。”

“一时忠臣良将,诛锄略尽。其顽钝无耻者率为桧用,争以诬陷善类为功。其矫诬也,无罪可状,不过曰‘谤讪’、曰‘指斥’、曰‘立党沽名’、甚则曰‘有无君心’。”说人内心不尊敬皇帝,也算是罪状。

《续资治通鉴》中说秦桧“初见财用不足,密谕江浙监司暗增民税七八,故民力重困,饥死者众。又命察事卒数百游市间,闻言其奸恶者,即捕送大理狱杀之;上书言朝政者,例贬万里外。日使士人歌诵太平中兴之美。士人稍有政声名誉者,必斥逐之。”又说他“喜赃吏,恶廉士⋯⋯贪墨无厌⋯⋯故赃吏恣横,百姓愈困。”

善政有“道统”,恶政也有“道统”。

秦桧被俘虏这段期间,到底遭遇如何,史无可考,但相信一定是大受虐待,终于抵抗不了威胁,屈膝投降。一般认为,他所以得能全家南归,是金人暗中和他有了密约,放他回来做奸细的。金人当然掌握了他投降的证据和把柄,使他无法反悔,从此终身成为金国的大间谍。由于他以前所表现的气节,所以一到朝廷,高宗就任他为礼部尚书。

秦桧当权时力主和议,但真正决定和议大计的,其实还是高宗自己。当时文臣武将,大都反对与金人讲和。《宋史.秦桧传》有这样一段记载:绍兴八年“十月,宰执入见,桧独身留言:‘臣僚畏首尾,多持两端,此不足与断大事。若陛下决欲讲和,乞专与臣议,勿许群臣预。’帝曰:‘朕独委卿。’桧曰:‘臣亦恐未便,望陛下更思三日,容臣别奏。’又三日,桧复留身奏事。帝意欲和甚坚,桧犹以为未也,曰:‘臣恐别有未便,欲望陛下更思三日,容臣别奏。’帝曰:‘然。’又三日,桧复留身奏事如初,知上意确不移,乃出文字,乞决和议,勿许群臣预。”

这段文字记得清清楚楚,说明了谁是和议的真正主持人。一般所谓奸臣,是皇帝胡涂,奸臣弄权。但高宗一点也不胡涂,秦桧只是迎合上意,乘机揽权,至于杀岳飞等等,都不过是执行高宗的决策,而这样做,也正配合了他作为金国大间谍的任务。

周密的《齐东野语》中,记述了两个大官拍秦桧马屁的手法,可看到当时官场的风气:

方德带兵驻在广东,特制了一批蜡烛,烛里藏以名贵香料,派人送给秦桧,厚贿相府管家,请他设法让秦桧亲自见到。管家叫使者在京等候机会。有一日,秦桧宴客,大张筵席之际,管家禀告:“府中蜡烛点完了,恰好广东经略送了一盒蜡烛来,还未敢开。”秦桧吩咐开了来点,蜡烛一燃,异香满堂,众宾大悦。秦桧见此烛贵重,一点其数,共是四十九枝,心下奇怪为何不是整数,叫送礼的使者来问。使者道:“经略专门造了这批蜡烛献给相爷,香料难得,共只造了五十枝,制成后恐怕不佳,点了一枝试验,所以只剩了四十九枝。数目零碎,但不敢用别的蜡烛充数。”秦桧大喜,认为方德奉己甚专,又不敢相欺,不久便升他的官。

另有一个郑仲,在四川做宣抚使。秦桧大起府第,高宗亲题“一德格天”四字,作为楼阁的匾额。格天阁刚刚完工,郑仲的书信恰好到来,呈上地毯一条,极尽华贵之能事。秦桧命将地毯铺在格天阁中,不料大小尺寸竟丝毫不错,刚好铺满。秦桧默然不语,心下大为不满,过不多时,便借故将郑仲撤职查办。郑仲造这条地毯,当然是事先暗中查明了格天阁地板的大小尺寸。秦桧自己是大特务头子,对于郑仲这种调查窥察他私事的特务手段,自是十分憎恶。

秦桧一直到死,始终得高宗的信任宠爱,自然是深通做官之道。《鹤林玉露》中记载有一个小故事:秦桧夫人到宫内朝见,皇太后说起近来很少吃到大的子鱼(当时是杭州最名贵的鱼,今日在杭州仍极珍贵)。秦夫人说:“臣妾家里倒有,明天呈奉一百条来给太后。”回家后告知了丈夫。秦桧大急,知道这一下可糟了,皇太后吃不到好鱼,自己家里却随随便便就拿出一百条来,岂不是显得自己的享受比皇帝、皇太后还好得多?秦桧的妻子王氏生性阴险,传说她参与杀岳飞之谋,以“捉虎易,放虎难”六字,促使秦桧下定决心,终于害死岳飞,然而讲到做官的法门,究竟不及老奸巨猾的丈夫了。秦桧仔细思量一番之后,终于想出了一条妙计,第二天送了一百条青鱼进宫去。青鱼是普通的贱鱼。皇太后哈哈大笑,说道:“我早说这秦老太婆是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果然不错。青鱼和子鱼形状有些相似,味道可大不相同,只不过鱼身大而已。”这件趣事自必传入皇帝耳中,母子两人取笑秦桧是乡下人之余,觉得他忠厚老实,生活朴素,对他自又多了几分好感。倘若送进宫去的真是一百条子鱼,秦桧的相位不免有些危险了。

秦桧当国凡十九年,他任内自然是坏事做尽。据《宋史.秦桧传》所载,有不少作为是很具典型性的。《宋史》是元朝右丞相脱脱等所修,以异族人的观点写史,不至于故意捏造事实来毁谤秦桧。下面是〈秦桧传〉中所记录的一些事例。

高宗和金人媾和,割地称臣,民间大愤。太学生张伯麟在壁上题词:“夫差,尔忘越王杀尔父乎?”有人告发,张伯麟给捉去打板子,面上刺字,发配充军。夫差之父与越王战,受伤而死,夫差为了报仇,派人日夜向他说这句话,以提高复仇的决心。张伯麟在壁上题这句话,当然是借古讽今,讥刺高宗忘了父亲徽宗为金人所掳而死的奇耻大辱。

秦桧下令禁止士人撰作史书,于是无耻文人纷纷迎合。司马光的不肖曾孙司马攸上书,宣称《涑水纪闻》一书,不是他曾祖的著作(其实确是司马光的史学著作)。吏部尚书李光的子孙,将李光的藏书万卷都烧了,以免惹祸。可是有一个名叫曹泳的人,还是告发李光的儿子李孟坚,说他读过父亲所作的私史,却不自首坦白。于是李孟坚被罚充军,朝中大官有八人受到牵累。曹泳却升了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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