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章 劝学篇,伤仲永!(第2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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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康又诵出一段,意思也很明显,我听说好久了,并在琼林苑中参加琼林宴见到方仲永。
叫他作诗,已经难以写出,并由此断定,要不了多久,他的神童之能,就会彻底消失,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
王康接着又念出最后一段。
“康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这几句也很好理解,就是描述了方仲永成为神童之始,指物赋诗,还写下自己的名字。
而王康又接着道: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这是写了方仲永成为神童之后,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逐渐名声远播。
有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最后一字落下,众人皆惊,更是震撼非常!
在场所有进士,包括官员都是如此!
受之于天虽异,但还得受之于人,否则就将复为众人,进而说明未受之于天者,本来就是众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连作“众人”也难。
这时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
以方仲永的事件为例,阐明了一个深刻的道理。
到了这时,方父已经变脸,急忙道:“我何时不让他……”
“闭嘴!”
翰林学士方孝廉直接开口喝斥,他有预感,王康似乎要作出一份劝学名篇!
甚至有及第进士,已经找来纸笔,不断记录。
“余闻之久也。琼林中,来此赴宴,见之,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若长时以往,必将泯然众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