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吹风机(第2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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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李良暂时不用担心自己的选秀大会了。
距离NBA选秀已经不远,李良在辗转了几个城市后,他决定结束自己的试训之旅。
他决定回洛杉矶,在选秀大会开始之前最后一段时间,留在洛杉矶,略作放松。
森林狼这种众所周知的坟地,李良可不想去做什么新狼王,明尼阿波利斯拯救者。
猛龙更不用说了,远在多伦多,一年82场比赛,41场要出国。
虽然多伦多有不少华人,但李良不喜欢在天冷的地方打球,他怕冷。
所以综合下来,还是湖人队最适合他。
现在,他和湖人处在一种略显僵持的状态。
反正在这些球队看来,他就是板凳末端的补充了。
毕竟他已经22岁,在进攻端没有展现出一丝一毫的潜力,能防守能三分,已经相当不错。
李良自己当然知道,他的能力不止于此。
所以综合来看,几支球队他还是更倾向于去洛杉矶湖人。
除了瑞恩-韦斯特的伯乐识马外,从经济、名声、以及实力提升等多方面角度考虑,湖人都是比篮网、森林狼、猛龙更好的选择。
六月中旬湖人举行的集体试训营他没有去。
后来根据朱姝的情报,他没去是正确的。
因为那次主要试训的都是内线球员,李良过去就是不伦不类,还不如不去。
瑞恩-韦斯特这边也是保证,会在选秀大会上摘下李良。
60位或者向上交易更高一点的顺位,都有可能。
最起码的一点,李良在湖人也许能够得到比较多的上场机会。
篮网在锋线上有5个球员,以杰拉德-华莱士为首,都是当打之年。
李良去了,排队都不知道要排到什么时候。
森林狼则有迈克-比斯利和韦伯斯特两个小前锋,板凳上还坐着11年的榜样秀德里克-威廉姆斯。
两个榜眼小前锋,森林狼都不知道怎么用,李良这种末位秀去了能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