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7章 不是一般的狗(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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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蝶接着说道:“邀公子来此,只因……吃货。”
吃货何意?梦蝶不甚了解,大概意会,也是无语了。
远古的四凶之首,诸天万界的噩梦,张辉居然给他起了一个这么挫的名字。
吃货……
也是没谁了。
大概是因为没有经历过,所以很难理解梦蝶心中所想,许是因为失去,所以更懂得珍惜吧
很长一段时间,梦蝶活下来的理由就是为了复仇,直到后来她在九重楼重新拥有了家人,复仇的念头渐次泯灭。
梦蝶曾经无数次闪过复仇的念头,踏碎古虚,屠戮昆天。以她现在掌握的势力,很难,但杀尽古虚数十万修道者绝不在话下。
可是每次脑海闪现怒火金狮和其他那些妖兽倒在血泊中哀嚎时,梦蝶心里很痛。
她年幼时被抓到九重楼,若非怒火金狮它们照拂,梦蝶活不到今天。
更让梦蝶好奇的是,堂堂饕餮居然会和一个人类缔结主奴之约,这太不可思议了,简直闻所未闻。
殊不知,凶兽与生俱来冷血,残酷,尤其饕餮凶兽,它根本没有是非对错的观念,脑子简单纯粹。什么是好,什么是坏,通通不存在,在它的潜意识当中,只有吃,或不能吃。
居然就成了张辉的灵宠……
要不是亲眼所见,梦蝶肯定不会相信。
别说上古四凶,就是她,身为妖类圣兽中的次等妖兽,梦蝶轻易也不会认人为主。
虽是兽,不同族,也没有血缘关系,可千百年的相处下来,怒火金狮它们早已是梦蝶生命中不可割舍的一部分。
大仇必报但不在今日,等将来的某一天,自己有了足够的实力,一人足以覆灭古虚时,再报仇也不迟。
梦蝶不想因为自己的私仇,让怒火金狮它们跟着自己受罪,遭难。
并未释然,也没放下,只是深埋于心。
张辉舒了一口气,只要不是找他帮着复仇,其他都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