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 婚礼(第4 / 4页)
“什么事?”只要是关于她,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钟筝拉着顾泠澜在沙发中坐下,正襟危坐,清了清嗓子,大致把凌灵的事情说了一下。当然,只是说前男友背叛,邀请现女友去参加婚礼,具体的细节,涉及别人的*,即便是大咪咪和段雨楼,她也不会妄加自己的批判。“我主要是担心,她一个人去,羊入虎口,比较危险,有个人照应着比较好。顺带嘛,哈哈哈,泠澜你这么帅,你懂得哈哈哈……”
那个笑声有点像干笑,钟筝自己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虽然一个是自己闺密一个是自己竹马,不过他们俩并不熟悉啊。
“你确定我去了能保护好你那个朋友?”顾泠澜听完钟筝的一通诉说后,脸上露出了为难的表情。
“呃?”钟筝愣了一下,反应过来,一拍自己大腿:“也对哦……”泠澜这么貌美如花文质彬彬,又是黛玉体质……万一真有暴动,还没自己好使。“啊,那算了,还是我陪凌灵去吧。”
“哪有,你看我黑眼圈都出来了?”顾泠澜凑近,指着自己的脸色。
“去去去,这么好的皮肤不要在我面前得瑟,嫩的都能掐出水来,羡慕嫉妒恨。”钟筝假装很嫌弃地推开他。
“你皮肤也很好啊!”顾泠澜看着她,按照她对自己的爱惜程度,和整天在外风吹日晒雨淋的程度,她那健康的还算白皙的皮肤,红润又紧致,比他这不健康的苍白要吸引人更多。或者说,男女的审美眼光有差异,女人都喜欢白,而男人,更加喜欢质感。
“那是,”钟筝大言不惭,扒开衣袖露出自己线条优美的玉臂,展示着两截:“不晒太阳的地方还不错。”
“女孩子家,老是打打杀杀,唉。”顾泠澜爱怜地轻叹。
“我不适合,不过我觉得有个人挺适合的。”钟筝难得求顾泠澜办点事,他当然不可能就这么拒绝。除了钟筝,他不愿意自己这个男朋友的标签贴到别人身上。就算是冒充,在他心里,女友也只有唯一。
不过,有个人显然不会介意的;有个人,显然是很有保护的能力的。
钟筝和顾泠澜相视,两个人忽然异口同声:“孟歌!?”
------题外话------
我们家可怜的小泠澜,追不到妹子就算了,好基友也要失去吗?为什么我现在对于自己把凌灵配给孟歌,有好多怨念?我更喜欢孟歌顾泠澜这对cp啊。小孟哥和凌灵的故事扇子不会详细写,只不过作为后期宋大少转变的两名神助攻,该交代的还是要交代。如果到时候亲们喜欢,我可以结文后番外多写一点。
“社会需要,人民需要嘛。”钟筝嘻嘻笑。她觉得警察这个职业挺好的,维护正义,清除邪恶,虽然个人的力量很微小,但只要努力,总有收获。遇到危急,能救一个是一个,那都是鲜活的生命;遇到歹徒,能逮一个是一个,那都是社会的蛀虫。与很多更加重要的东西相比,什么女孩子家的矜持啊,美丽啊,肤色啊,还有什么劳累辛苦,统统都变得不那么重要。为了心中的信念和追求,有所付出也值得。
“我也需要。”顾泠澜轻笑着,眼神柔柔地看着她。在属于自己的家里,就他们两个人,在这样晴暖的早晨,在这样还算浪漫的气氛里……
总有人破坏。
“哎,顾泠澜,有个忙要请你帮一下怎么样?”钟筝忽然有点忸怩不好意思。
顾泠澜看着她的表情和眼神,心中微微紧张。钟筝轻易不会开口让人帮忙,就算让人帮忙,一般在她认为也是在原则以内的。而能让她露出这种表情的,基本上就是她觉的为难的、不太合适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