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第1 / 3页)
她本来想要拒绝的,但是看到了安安拿着祈暗玦送给他的新衣服一眨不眨地看着她,仿佛在问:妈咪,我可以收下吗?
孩子极力地压抑着心里想要的欲望,非要等她点头才敢收下。她心酸,然后就露出了苦涩的笑容,点点头。
乐安虽然总是装得很成熟,但跟所有孩子一样,对新衣服新礼物都是极其渴望的。所以他没有注意到母亲又露出了那种怪怪的笑容,而是欢天喜地地接过新衣服,在身上比划着。
盛妖拒绝的话被梗在喉咙,再也无法成声。如果她固执地不肯接受祈暗玦的帮忙,而因为寒冷感冒了,无法上班赚钱,受苦的还是孩子。
深深地呼吸着,盛妖将两手插在兜里,刚刚要站起来继续寻找。手却突然碰触到一个有些硬的小纸片,掏出来一看,原来是凌扬的名片。腿一下子软了下来,重新在凳子上坐下。
盛妖沿着街道,注意着每一个餐厅外面的信息,但基本上都是招兼职的,而且指明要学生。那些招洗碗工的,一看到她瘦小的身子,就摇头拒绝。不管她怎么解释自己很有力气,对方都不愿意相信。
走在冬日的大街上,盛妖恍然觉得自己又回到了两年前。那时候她带着安安,毅然离开了那个华丽的家,流浪在寒冷之中。
她自信自己能够养活安安和自己,所以乐平给她的那些储蓄卡,她一张都没有带。就连他送的首饰,她也全都放在了桌子上。除了安安,除了几件朴素的衣裳,还有身上的一千多块钱,她什么都没带。
找了一个房子将安安安置好之后,她就迫不及待地上街找工作。她以为,就算自己没有学历没有技术,但找一个餐厅服务员之类的体力活应该没问题的。但现实仿佛是要向她证明她的狂妄,打击接二连三地到来。她看起来小小的,皮肤又白又嫩,一点也不像是会做这种粗重活的人,更不像是能吃苦的人,所以总是被人拒绝。
找了好几天之后,她才找到了刚刚辞掉的那份工作。当初以为自己幸运,她后来才明白,老板之所以会要她,除了她能够接受低工资之外,就像老板后来明白告诉她的一样。
闪创集团X市分公司总经理凌扬。
烫金的大字在冬日的阳光下闪闪发光,一如那年冬天她看到他时,那种耀眼的感觉。他果然是个杰出的人,当年他不过是一个刚刚踏出社会,就进了赫赫有名的闪创集团。十年过去了,她依然落魄,他却已经站在了一个很高的位置。虽然只是一个分公司的总经理,但闪创集团的名号就是一个美丽的光环。能够在那里做一个普通的职员都让人眼红艳羡,更何况是一个分公司的总经理。
多少次梦中见到他,在现实中,却从来没有奢望过能够与他再相遇。即便真的能够相遇,她也只会远远地看他一眼,然后悄然离开。自己是个不祥之人,亲近他只会害了他。至今还记得,那个漂亮的女子对自己大叫大喊时候说的话,跟母亲说的一样。她是个不祥之人,是害人的妖精……
用力地呼一口气,想将淤积在心底的苦闷也呼出去,却好像没有什么用。走过垃圾桶,将手中的名片丢了进去。不是想这样对他不敬,可只有这样,才能断了自己的念想。
慢慢地往前走,脑子里一直都是那一张斯文儒雅的脸,淡淡的笑让人觉得好像有一股春风拂面而来。当年的初遇,那一次不顾一切地求他将自己带走,他第一次将自己的梦捧到面前……所有的情景都在脑中一一闪现,像一出倒带的戏。
那天,她冷哼着说:“知道我为什么要选你吗?因为我那时候看到你长得这么白皙这么嫩,我就想着,要是能把这么细腻的皮肤磨成树皮一样,那该多好玩。”
盛妖不知道怎么反应才好,但她在心底暗暗庆幸这白皙的肌肤在不断给自己带来拒绝的同时,也终于有人因此而聘用了她。虽然这个理由,可笑而且恶劣。
才在那里做了一个月,她的手就变得粗糙起来,再加上穿的衣服朴素又旧,再去找工作变得容易了一些,至少没有人再怀疑她是一个养尊处优的娇小姐。于是她又找到了在日光森林上夜班和清早送报纸的工作。
走得有些累了,盛妖看看四周,在不远处的一个小公园的石凳子上坐了下来。因为身上穿了中长的棉袄,所以坐下来也不觉得石凳子很冷。
这衣服是祈暗玦拿来的,他说是朋友留在家里的,后来朋友出国了,他也没有扔掉。但盛妖知道,这衣服肯定是才买的。因为衣服是黑色的,也看不出新旧,价格标签也不在了,但衣服领子处的尺码标签一看就知道是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