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多余之人(第3 / 4页)
再然后,她越长越大,十多年过去了,她变成了大人!
有一天,钦差大臣骑着高头大马,捧着尚方宝剑,去斩了他们县的县令,控制着他们的那些人,便死的死,抓的抓,散的散,再没人管他们了。
她得了自由,离开了那处地方,想重新开始,也想找回自己的家。
她一路走来,到过许多地方,但因自己的样貌,却总是被人讨厌与鄙夷,那些不懂事的孩童,也总来欺负她,朝她扔着石子,有许多次,都把她砸得鼻青脸肿。
但她,习惯了!
而她,原本的生活,不过是白天去街市上要饭,晚上,再回来守住这间破烂的贪庙,劝诫别人不要进那贪庙中去。
那是波澜不惊、平淡至极的可怜生活。
而原来,那几个人,也完全不需要自己的提醒,他们都知道那庙是贪庙,而且,知道她所不知道的东西,那庙里的怪物,怕火,火能烧死那头怪物。
她以为自己能帮到他们,结果却发现,自己不过是一个多余的人。
现在,那贪庙中的怪物,也已然身死,这庙,再不是吃人的贪庙,再不需要她来提醒那些贪心之人莫进去“死门”。
若被欺负惨了,她便快些启程,爬着离开。
一路跋涉后,终于,有一天,穿过无数的村镇,见过无数的白眼之后,她来到了宋国的京城之中。
这里的一切,如她许多年前记得的那般熟悉。
她知道,这里有她的家。
她寻着记忆中的那条路,一步一步地爬向了那曾经的家门口。
可她,只有这副残躯了,如今,也只能做这一件有些帮助的事了。
可这贪庙已毁,她连以后,都是个多余之人了。
女乞丐并不是一开始便是女乞丐,在她还很小的时候,她还有父母,但那印象都已经很模糊了,她只记得自己有一天碰到了“拍花子”,被他们掳走。
之后,他们毁了她的脸,打折了她的腿,砍了她的手,把她弄成了一副可怜的模样,让她去要钱、讨饭,供他们享乐!
后来的日子,便是日复一日地讨饭、要钱、上缴、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