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要跑?朕同意了么!(第1 / 3页)
别问羊是从哪儿来的,问就是从析津府带来的。
“官家赐给杨再兴的枣红马神骏无伦,天生喜爱急驰狂奔。跑发了性,越跑越快,越跑越是高兴,到后来跑得直如收不住了脚。
只刹那之间,一人一马已冲到了金兵阵前。杨再兴看队伍旗号,发现全是些乱七八糟的鬼画符,自己却是一个都不识得,当下也不在意,只是一勒马缰,等枣红马抬起前蹄的一刹间便将长枪刺出,挑中为首的金兵将领,喝道:“起!”只这一刹的功夫,那将领已被挑飞到了半空,眼看是不活了。杨再兴也不在意,只一抖枪尖,把那将领远远甩开,又将长枪刺向下一个金兵。
正厮杀间,又见不远处烟尘大起,三五百骑正急赶而来,烟尘中萧诺言奔在最前,远远的叫道:“杨兄弟,我来助你!”这时金兵已经四散开来。杨再兴顿时便有些犯愁,概因为人力有时而穷,光凭着自己,又如何能在一瞬间杀光这许多人?说不得,还是要靠萧诺言所带的骑兵才行。杨再兴心中忍不住暗忖:这次却又欠了他一个人情,回头须得请他往青楼楚馆一行才是。”
但是以赵桓那只相当于起点三流写手的水平,实在是找不到什么合适的词汇来描绘眼前的场景,因为出城的金兵没一个是杨再兴的一合之敌,而杨再兴那个莽夫愣是把一杆长枪使出了砍瓜切菜的感觉。
千言万语到最后也只化为五个字:杨再兴牛逼!
如果眼前的场面让喜欢水行数骗稿费的古龙来描写,赵桓觉得应该是这样儿的:
“天色略显阴沉,不知何时而起的风儿拂动了远处的杨柳,宛如鬼魅在迎风起舞。
杨再兴慢慢的解开枪身上裹着的绸布,解得非常慢,非常小心,就好像一个温柔多情的新郎在解他害羞的新娘的嫁衣一样。
杨再兴很不喜欢金兵,也不希望这柄长枪沾上金兵的血。
但是再怎么不希望,也改变不了将要沾血的事实。
……
尽管我喜欢抄家灭族筑京观,但我知道我是个好人——by 大宋官家赵桓。
无论如何,赵桓还是给了城中的完颜宗瀚一个喘息之机,因为当杨再兴和萧诺言等人把冲出城外的五百铁浮屠都绞杀干净之后,这时间眼看着就快要到晌午了。
晌午是吃午饭的时间,打了一上午炮的炮手们也都累了,得让炮手们歇一会儿,毕竟皇帝还不差饿兵呢。
然后赵桓就直接吩咐人在大同城下开始埋锅做饭,顺便还让无心烤了三只羊,其中两只是给杨再兴那个沙雕预备的。
因为官家说了,要拦住眼前这些即将冲出城来的金兵。
要拦住金兵,最好的办法就是杀光他们。
死人是不会动的。
所以杨再兴还是选择杀光他们。”
如果眼前的场面让渣某庸来写,赵桓觉得应该是这样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