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狗粮(第1 / 3页)
“世子,王三今日在街市看见了沈慎的人,他曾与那人交过手,不会认错。”中年管事神色肃然,站在他面前的青年长袍玉带,束发冠珍珠嵌就,姿仪甚美,举手皆风流。
正是当初在洛府作客的那位公子。
“京城都在探他行踪,没想到沈慎竟来了游城。”青年冷笑,眼中含着杀意,“都说沈都督是留侯的一把好刀,不知他到这游城又是为留侯办的何事,又有多少冤魂丧命其手?”
管事回:“暂时倒没听说哪处有命案,不过既然正巧撞见,世子,机不可失,如今我们先发现了他,不如……”
他目露凶光,大有要先下手为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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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慎经过院外小径时随意一瞥,瞧见阿宓把脑袋倚在窗边, 无力地拨弄快把枝叶伸进屋内的花丛, 乌发梳得松松垮垮, 大半散了下来铺在脸侧, 莹白的小脸还没巴掌大,仅那朵花就遮了个七八。
秦书注意到他视线, 张口道:“大夫没能治好洛姑娘嗓子, 想来正不开心着。”
“嗯?”沈慎微偏过头, “治不好?”
“也不能这么说。”秦书仍觉得有些无法相信, “大夫道是郁结于心,哪一日洛姑娘想开了,便好了。”
作为显王府的一员,他们和留侯是天然的对立面,如果能暗中折了留侯的这把刀,势必会让他大伤元气。想到这儿,他有些迫不及待地望去。
世子沉吟,“沈慎手下之人勇猛,硬拼不妥。”
半晌露出一笑,“不如以我的名义,请他赴宴。”
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 哪来那么重的心事呢?虽说这个年纪有些姑娘已经在备嫁了,可秦书看着阿宓,总觉得她还是个需要人保护的孩子。
沈慎对这件事并不十分关心,知道结果后与秦书有着同样的疑惑, 但很快就被压了下去,他还要布置接下来回京对留侯的交待。
留侯下令很少更改, 他说要郝金银的人头和家产,沈慎就必须要给他带去。如今郝金银已与他达成盟约, 答应成为商行背后老板, 再不会现于人前。伪造一个郝金银的人头并不难, 难的是如何让留侯相信游城发生的一切。
留侯谨慎,事后他一定会再派人来调查,到时沈慎如何到的游城,再如何杀的郝金银,这个过程必须要能查个清楚明白。
忙于此事之下,沈慎对其他细枝末节不免有所忽略,以致被另一波人发现了行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