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六二章 都安排的明明白白(第2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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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信随即让他俩带着部下先进城,至于钱谦益两人,那个就没必要理会,他俩准备好去挖鸟粪就行,而且不能去钓鱼岛挖,那里人已经够用了,所以接下来的新人得去东沙群岛挖。而且东沙群岛上还有淡水,虽说这个淡水据说并不适宜饮用,但是,那关杨信屁事,喝不死就行,或者说一下子喝不死就行,正好他的快船可以过去。
最多再修几个水窖囤积点雨水。
李自成小心翼翼地说道。
他不知道眼前这个人,正在反贼与忠臣间天人交战。
“我就喜欢你们这样的年轻人,李锦也是猛将,上次战场上一个人杀了好几个敌军,既然你是他的叔叔,而且又活捉钱逆,那就先留在我这里当个亲兵,以后看看你的表现再说。”
杨信说道。
李自成赶紧激动地谢恩。
火枪轮射,长矛阵,甚至骑兵还优于莫里斯体系,而且火炮更多,这时候欧洲军队火炮比例甚至还没有大同军高,而且除了瑞典,估计也没有三斤炮这种团炮级别的专用野战火炮。
这样的二十万大军哪怕放到欧洲都是横扫天下的级别。
吕岑会战总共才几万人呢!
造反都足够了。
那么造反还是不造反呢?
他可是很清楚当亲兵意味着真正前途无量。
“至于你,把你带的这些人全部编入军中,我给你个旅长,再加一部分人凑一个旅由你带领。”
杨信对罗汝才说道。
后者同样激动地谢恩。
他原本是哨长,这是直接跨过营长升到旅长,要知道他这批人目前最高也才不过是个营补,他却已经迈入高级将领的行列了。
话说这个问题很令人纠结啊。
纠结着是不是做反贼的杨都督,看着面前原本历史上的头号反贼,小李此时还很年轻,看上去也就二十左右,算不上英俊,至少比杨都督差距还是很大的。
“你侄子是李锦吧?我记得他之前向我提过。”
杨信说道。
“回公爷,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