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六十章 黑中透红 别样色彩(第2 / 2页)
那是光明使者们忘不了的颜色,而眼前的这个人身上的那种红色虽然没有那种血红来的耀眼,但是这就是那种颜色,就是他们忘不了的红色。
这大概就是人类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了吧。不是牺牲和失去之后的痛苦,而是爱,最纯粹的爱。不是爱,不会有这么极致的色彩。不是爱,这样的人就根本不可能让他们同情。一个能够为了爱而疯狂,为了爱而疯魔的人,怎么都是值得怜悯的。他也许坏事做尽,罄竹难书。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他心里的爱让他始终还能够被称之为一个人。而既然他还是一个人,那么他就有被拯救的价值。
那么,是不是让他进去庇护所里面呢?光明使者没有决定这个的权力,他们能做的最多也就是把这么一个人的存在告知给他们的主人。而他能不能得到他们主人的接见,这到底还是要看他有没有那样的幸运。
拉玛穆贾姆是幸运的,因为在他把脑子彻底地撞碎掉之前。光明使者们就得到了他们主人的传令,他们架起了这个家伙,把他带进了庇护所里面。
显然,这是破例的事情。但是对于这样的一个事情,外面的人却根本谈不上什么嫉妒。
他的身上是纯黑的,黑的比墨水都更加浓稠。只一眼看上去,光明使者们就感觉到眼前仿佛是一个黑色的河流,在奔腾的翻滚着。这意味着他罪大恶极。而一个人想要罪大恶极到这样的一个地步,那么死在他手上的人最少也是几万十几万的。光是看这家伙身上的量,光明使者就知道这个家伙手上的人命怕是还不止这些。而一个人如果做到了这样的程度,那么真是用一句死不足惜也不为过了。
他是死不足惜的,按理来说他们完全可以放任这样的一个家伙就这么撞死在这里。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在面对这样一个自寻死路的家伙的时候,他们的心里却是忍不住地生出了同情。
这不仅仅是因为他的悲惨表现,更多的还是因为这些光明使者们从他的罪恶本质身上看到了一些别的东西。他可以说是纯黑的,但是也不能说是全部。因为在他身上那浓墨渲染的颜色中,还有那么一小块如同结痂鲜血一般的暗红。
这是最让他们无法理解的东西,因为他们很清楚,这种红色意味着什么。那意味着的是痛失所爱,并且是在自己的手里。
毁灭掉自己所爱的,这也许是最疯狂的事情,也是最深沉的罪孽。一个人如果做到了这样的地步的话,那么真的可以说是已经没有资格做人了。但是,不是所有做了这样事情的人都是丧心病狂到无药可救的。有的人实在是身处无奈,有的人实在是被现实所逼迫。
他所做的一切已经是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谁也不敢说自己能做到他那样的地步。他们想要进去里面只是为了活着,但是这个人的做法却完全像是根本不在乎自己死活的。
连死都不在乎,他进去想要干什么?这也许是他们怎么也不可能想明白的问题吧。
在接触世界的时候,光明使者就遇到过这样的一个例子。那是一个警察,一个正在追捕穷凶极恶的自杀爆炸狂徒的警察。为了抓住这样的一个家伙,防止他对绝大多数人造成伤害。他费劲了心思才把他堵在了郊外,然而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个狂徒背后的组织发现了他的动作,他们绑架了他的家人,让他在那个时候做出选择。
放过眼前的人,当做没看见。他还可以见到自己的家人。而如果他依旧要尽忠职守的话,那么他能看到的就只有自己家人的尸体。
这是能把人逼到绝路里的选择,任何一个人在面临这样选择的时候都会陷入到痛苦的纠结中。放过,你就要眼睁睁地看着一群无辜者因为你而死。留下,那么你就只能痛失所爱。
普通人在痛苦的抉择之后大都可能会选择前者。因为对于普通人来说,什么都没有自己的家人来的重要。但是,这个人不是普通人,他是一个警察,他有着自己的职责。这个身份让他必须要比普通人想得更多,也必须要比普通人承担的更多。所以到最后,他终于还是做了一个让自己痛苦终身的选择。
他选择了自己的职责,任由那些凶手杀害了他的妻子儿女。虽然他拯救了很多人,拯救了很多个无辜的家庭。但是他自己已经是彻底地失去了这所有的一切。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这个被歌颂为平民英雄的存在身上就已经是变得一片血红,一片刺目的血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