袖中美人 第108节(第4 / 5页)
推荐小说:
友人惊异:“你这歌唱得真好。”
乌术说:“这是我们的天赋,我觉得我会弹你们的琴了。”
友人笑道:“那叫琵琶。”
说罢,还真玩笑似的把歌伎的琵琶取了过来,乌术怪模怪样地抱着琵琶拨动,真的弹出了一串像模像样的乐声。
他坐在光雾之中,皮白似雪,棕发似是点缀着细碎金光,灰蓝眼眸像是宝石一样,仰头长歌之时,颇有几分潇洒风流,明明已过而立之年,像还有几分少年气质,或许是因为他病弱才给予人的错觉。
他很擅长放低身段,让人小瞧,若不是因为这样,他早就被他的二弟弟给杀了,明明他们是一母同胞的兄弟。
上次大齐和北狄大动干戈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再往前,北狄人打到中原,已经是四五十年前的事,记得那件事的人估计都死得差不多了。徒留诗中慷慨激昂的陈词。
大齐的人以为他们北狄已经被打怕了,再见他行事,更想,连北狄的大王子都仰慕他们的文学,要被教化,这是何等的光荣,大齐是大国,自然要心胸开广,接受外民朝见。
是以,他这几日来结交书生并不算困难。
他吃饱喝足,回到驿站,他的弟弟闻声来找他,嘲笑他一顿。
乌术道:“明日我带你也去吧。”
阿岩说是不愿,但他大哥强行带他去,他只好也去了,倒没带他去见那些酸儒,只带他吃喝玩乐,没两日,这位年少的王子就乐不思蜀,把公主给忘了。
乌术并不奇怪。
开始有人以为他听不懂汉话,当着他的面笑眯眯地骂蛮夷。在大齐,即便是权贵也不能轻易结交官员,他身份敏感,当然更不能,但官员家中仍在书院、国子监读书的少年郎却不是不行。
乌术只是把自己的身份亮出来,就有人主动来接触他。
他打算先尽职尽责地扮演这个仰慕者的身份。
绯红晶莹的葡萄酒液在玉杯中摇晃。
他随着歌声打起节拍,哼起歌曲,只听一遍就学得八九不离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