袖中美人 第121节(第2 / 5页)
萧叡看他抱着母兔子走了,也想,要么带两只温驯的小动物回去给孩子。
以往每年他都会带宁宁一起来打猎,那孩子更爱吃小动物,但复哥儿看上去斯斯文文,说不定会喜欢小兔小猫之类的东西的吧。
乌术回自己的屋子,不多时,便有他的下属回来。
乌术将母兔子关进竹笼子里,问:“阿岩呢?”
下属答道:“小王子还在打猎,正在树林子里和汉人较劲。”
心里却想,他生在北狄倒是投错了胎,既不擅骑射,还爱读汉人的书,难怪不受他父亲的宠爱,手下也没几个部族支持他。
但这大王子大抵还有一些北狄人的自尊心,画蛇添足似的辩解道:“围场的猎物感觉都是提前养好的吧,见了人既不怕也不躲,呆头呆脑,猎来也无趣。”
萧叡愣了下,觉得好笑,还还是给他这几分面子:“是了,没什么意思。不过围场里也有些狼虎,却是野性的,只是太危险,大王子要是遇上了,还得多小心,不然朕不好向您父亲担待。”
乌术坦白地道:“我骑射没有我弟弟好,单我绝猎不到那等猎物。陛下,等我把这兔子养好以后,生下小兔子,能送进宫去给我妹妹玩吗?她一个人皇宫之中,想来很寂寞吧。”
萧叡应允下来,他倒不讨厌雪妃,那就是个被当成宠物养大的小公主,天真烂漫,那小姑娘连大字儿都不识一个,每天吃了睡、睡了吃,居然过得还挺快活。
乌术嗤笑一声,他那弟弟惯是个经不起激将的,脑子一热,就被人牵着鼻子走了。没个脑子,偏又好强,一个小儿子,什么都不占,竟然也敢肖想可汗的位置,也不看他那点脑子配不配。
他觉得时候也差不多了。
他们在大齐的国都待了快一年,到了明年开春,他们就该启辰返回故乡。
时间越来越近。
有时他过去说两句话,却也想,要是真能遇上一个一辈子就这样任她做傻子的男人,是不是也能过得快活。因为什么都不懂,所以她能一直乐呵呵的。
世上有许多女子都是如此吧。
怀袖要是知道他所想的评判,一定要生气,萧叡念及此,嘴角不由自主地浮出一丝笑来。
他还是觉得女子聪慧更好,他要的是妻子,又不是宠物,像袖袖那样的才能与他一道教导孩子,亦能明白他所思所愁。
大王子乌术与他告退,先去休息一会儿,等到时晚宴再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