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1章 孙善明之流(第1 / 2页)
互相授权技术、专利这些,甚至互相持股联合在一块儿,构成利益联盟,以几家的技术、专利等为砖,搭建技术、专利的壁垒,也可以叫城墙,把自已围起保护起来,以此排斥后来者或想插足其中的外部势力,进而共同谋取技术这些带来的超额利润。
当然了,这么搞,肯定也会让人想从林家这里打开突破口,进而插足进去,相应林家可以同时介入更多行业,与更多人绑定利益,让想对林家下手的人,付出远比插足那个行业更多利益。”
这个咱们就别做美梦了,林家几乎不可能做到这个程度,而且真的威胁到了,他们也不大可能彻底打破此规则。
因为做为先行者,其手上握有的方方面面的专利、技术这些,那可是一个巨量数目,涉及利益更是天文数字,破坏规则就等于砸所有人饭碗,也包括其内部那些既得利益者们,他们都不可能容忍接受。
当然了,上面这些描述的,是彻底的破坏规则,通常至少是国家层面动手或默许他人动手的洗劫行为,这是我们所无法抗衡的,所以我们要利用各种规则,拉高其这么做的成本,以此保障自身利益,相较抢钱,抢这些的成本更大。
至于个人、公司、势力团伙这类,只专门针对林家的抢夺行为,这种事大概率会发生,而且以林家外人身份,政府大概率会漠视并冷眼旁观甚至偏帮对方,但这属于竞争、对抗的范畴,也是需要手上这些筹码发挥作用的时候。
像是林家握有某个产业、行业很多价值不低的技术、专利,甚至是某样某几样核心关键技术,然后与某家或某些公司合作,威胁损害了另一些人利益,这些人联合纠集起来,想要搞倒或逼迫林家出让这些技术专利之类。
林默的论述,让林镇平和林文卿都陷入了沉思,可以说感触受益良多,一个半生商海沉浮,一个在历练中也长了不少见识,一点拨,就透过过往经验、经历、眼界等,自己瞧出很多门门道道来。
等回过神来,再次看向林默之时,林文卿眼神中多了几分敬服,或者说敬畏可能更准确,一时间给林默介绍情况,姿态都多了几分向大老板汇报的既视感。
不过介绍让林默暂时制止了,道:“我再顺道提点儿题外话,林家的生意想在国外站稳脚跟,甚至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确保林家财产、生意等的安全,那都不是一件轻巧的事儿。
所以为了立足,尽可能保障财产、生意这些安全,林家必须掌握一些足够有用的东西,以此为倚仗和谈条件的筹码,而最符合这个条件的,就是技术、科研、专利等这些,林家在未来的核心,也是以这些为中心进行布局,我之前有提及过,现在再更细致谈一下。
以专利保障的技术、发明、科研体系,是欧美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及保障自身利益的底层规则,既然是底层规则,就不可能轻易便肆无忌惮去侵犯、破坏,我们可以利用这个规则来保障自身利益。”
这个时候,跟林家合作的公司你不能冷眼旁观吧?毕竟他们明面是奔林家来,但实质上还不是想要抢你的生意,打击打压你。
如果合作方无动于衷,甚至也想把你搞了,那就结束合作,终止技术、专利这些授权,直接转头找搞事那些人合作,还可以只与一部人合作,以利相诱,从内部进行分化瓦解。
毕竟林家妥协退让甚至真的垮了,这些东西也不见得会落到他们手里,都得到了也不见能竞争过别人,还不如跟林家合作,用这些来限制其他公司企业发展,还不行,还可以引入外部想插足这个行业的势力进来。
反正林家手握这些东西,只要不是彻底打破相关规则,就意味着持有了限制、打压竞争者的武器,其中的利益,会引来敌人贪婪者,也会引来想要吃到其中利益的合作者,构成既维护自身利益,也连带维护保护了林家利益的利益链。
除去上述情况,林家亲自投资经营的行业,可以拿这些技术、专利等做为筹码,同行业内规模靠前的企业、公司合作。
林默停顿了下,林文卿抓住机会开口道:“洋人应该不会这么守规矩吧?尤其林家现在的体量可不小,要想以此保障这份利益,至少要有等同价值的这些东西,但这么大的利益又肯定会引来很多人的觊觎,想让他们守规矩不触碰,怕是不容易啊?”
林默点头,笑道:“你能这么想,非常好!对他们就不该抱有什么不切实际的美好幻想,甚至任何事儿,都要以最坏的情况去揣度考量。
但没有这些,他们照样会觊觎你的钱财、生意,就像他们贪婪的往外侵略殖民一样,只不过钱多觊觎的是大势力、大资本,钱少觊觎的是那些鸡鸣狗盗之徒。
只有足够的实力足够的资本,你才会有更多应对手段,很明显,与钱相比,这些东西更有价值,也比钱更加稀缺珍贵,是更好的谈判筹码和资本,所以林家才要将一部分甚至大部钱财转换成这些东西。
至于破坏规则,规则促进了科学技术发展不假,但同时也是先行者保障既得利益的规则,除非你在这上面真正威胁到对方,而且威胁到的不是一个人一家公司,至少也要是一个重要行业甚至整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