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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四章 人鬼之辩!(第4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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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地方,还有心术不正之辈,将鬼修控制起来,操纵他们去违法犯罪,毕竟鬼修没有实体,很多见不得人的勾当,由鬼修来做,会比活人更加方便,这种‘御鬼害人’的事情,古已有之,不足为奇。”

“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一桩典型案例,一名十二岁的小姑娘,死后保留了一缕残魂,却是被某个犯罪集团得到,犯罪集团的邪修,将她炼制成了鬼修,要她利用鬼魂的能力去犯罪。”

“小姑娘拼死不从,好几次都想逃走,却是触怒了这些邪修,被打得魂飞魄散。”

“这件事曝光之后,那些邪修当然就被逮捕。”

“然而在法庭上,他们的辩护律师却在无可辩驳的证据面前振振有词——是,他的当事人承认将这名小姑娘打得魂飞魄散,但是人不可能死两次,这个小姑娘早就死了,而且是很正常地病死,并不是被他的当事人害死,所以从技术上来讲,他的当事人并没有‘杀死’那个小姑娘,也就谈不上谋杀罪了!”

“但是,如果是一部分乱血妖族和银血妖族那样,只不过是在人形上面,加了一根尾巴,一对猫耳,或者一副翅膀——要我接受这样的妖族是同类,问题似乎不大。”

“可是,那些面目狰狞,完全失去了人类形态,就像是放大数万倍的虫子的生物,我的确……很难接受他们!”

“我知道这种‘以貌取人’的观念是不对的,但无论怎么克服,都无法在短短瞬间扭转过来。”

“所以,你要问我,究竟什么才算是‘人’,我真的没资格去定义。”

“我只想和你说一个故事,一个一百多年前,星耀联邦之中,鬼修争取人权的故事。”

“杀人,当然犯法,但杀鬼呢?星耀联邦是讲法律的,杀鬼犯法吗?”

“原本,只是简单的刑事案件,但正好处在两股思潮的激烈碰撞中,最后就闹到了联邦最高法院,变成了定义‘鬼’和‘人’的大激辩!”

“究竟,一缕藏匿于灵械义体中的神魂,算不算是人呢?杀死一个有独立意志,有自由思想的鬼,算是犯了‘谋杀罪’吗?”

.(未完待续。)

金心月很认真地听着,强忍住没有插嘴。

李耀道:“一百多年前,随着‘神魂锁定’和‘灵械义体’等技术的发展,星耀联邦的鬼修越来越多,对于鬼修应该享有什么样的权利,究竟算不算是‘人’,在社会上也引起了激烈的争论。”

“有人支持鬼修的人权,毕竟他们保留了生前的记忆和意志,除了没有实体,和生前无异。”

“但也有人认为,鬼就是鬼,人鬼殊途,能容许他们在光天化日之下活动就不错了,还奢谈什么人权?把鬼当成人,只会造成传统伦理观念和社会秩序的大崩溃,是绝对行不通的。”

“在后一种思潮的煽动下,各种‘活人至上’组织纷纷出现,对鬼修的歧视非常严重,甚至出现了对鬼修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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