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食用狗粮的正确姿势[快穿] 第149节(第1 / 5页)
今天只吃了早餐,苟梁现在饿得慌,就没有做复杂的东西,而是煮了两碗面。
当香味从厨房飘出,原本凝神看百科的毕厦分心,频频看向厨房的方向。
这碗面看似平淡无奇,但不仅香味诱人,味道更是一绝。
将汤和面吃得一干二净,毕厦放下筷子,不吝称赞:“便是王宫御厨也没有阿宁手艺高绝,多谢你的款待。”
“那是,也不看看我是谁。”
戴上项链,苟梁按了按心口的位置,微微笑了起来。
把你安放在我心口,这个距离,你可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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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老爹给原主留了两套房子,一套是在市中心,一套是在古玩街附近,因为上班近的缘故,原主从学校毕业后一直住在这里。
“我晚饭忘了吃了,要做点夜宵,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吃一点?”
苟梁毫不谦虚地自夸了一句,见毕厦露出微笑,他状似无意地问道:“看得出来毕厦大哥你出身富贵,没想到连王宫的御膳都能吃到,你不会是皇子吧?”
“皇子?”毕厦略一沉吟,道:“我生时还没有皇帝之称,我们将王上的亲子称之为公子。我出身鹤野世家,世代书香传世,不过前尘往事随人死灯灭,我已记不全了。”
“那……你还记得自己是怎么死的吗?”
苟梁咬着筷子,有些紧张地看着他。
毕厦并不觉得这个问题有冒犯之处,只是想到自己的死态,一向喜洁斯文的毕厦仍然皱了皱眉,道:“应是战死沙场。然,前因后果,我又为何从军,俱已忘怀,无从忆起。”
一进门,苟梁就把毕厦放出来,像是招待普通客人一样给他取了双拖鞋。毕厦婴儿学步,模仿着苟梁的行为,亦步亦趋地跟着他走进客厅。
闻言,毕厦施了一礼,“劳烦阿宁了。”
苟梁抬手挡住他作揖的姿势,趁机握住他的手,仿佛感觉不到他冰冷的体温一样,笑着露出双颊好看的酒窝:“你太客气了,毕厦。”
毕厦这才想起来他说过现代人早已不用这些礼数,他的行为在别人眼里反而怪诞。
苟梁看出他眼里的失落,但这些变化都需要他自己去适应,便没有多说什么,只管招呼他坐在沙发上继续看资料,自己去厨房忙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