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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一章 鼓励生育古代版(第4 /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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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东汉章帝时期,政府为了奖励生育,颁布了《生育令》,其中规定:“凡是孕妇,奖励三斛谷物,并免除赋税和徭役。”

到了汉献帝时期,奖励升级,谷物摇身一变成了香喷喷的“米肉”。

汉献帝除了免除孕妇本人的赋税以外,也免除了孕妇丈夫的人头税和服劳役,为的是丈夫能够更好地照顾怀孕的妻子,给予孕妇丈夫的福利,休陪产假。

在古代,赋税是百姓们最沉重的负担,双倍赋税就等于断了百姓的活路,百姓们负担不起这天价赋税,只能被迫分家娶妻生子,从而增加秦国的人口。

“端副,属下也知晓这个道理,但凡事需要循序渐进...”

道理卞粹当然懂,历史他也知晓。

毕竟汉朝的鼓励生育的政策,本身也很严厉。

西汉初年,由于刘邦接收的是秦王朝的烂摊子,战乱年代,人口锐减,刘邦就实施了休养生息的政策,其中包含了鼓励人口生育政策。

但由于齐国一度出现较为严重的贫富差距,许多寒门子弟娶不到老婆,而有钱人娶到很多小妾,这样下去恶性循环,人口得不到自然繁衍。

有一次齐桓公微服私访,遇到一个70岁的老头,在家里自己做饭。

于是就问他是不是没有子女,老头回答,自己有三个儿子,但是家里太穷了,都没有娶妻。齐桓公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回宫后向管仲提了这件事。

管仲便同齐桓公建议消减后宫人数,不让宫中有“怨女”,齐桓公听从了管仲的建议,从自身做起,带头响应了限制娶妻数量的政策。

这样一来,国家的单身女子就变多了,单身男性们也拥有了娶妻的机会!

汉朝颁布法律,这同前文提过的越国有些相似,规定:“如果百姓家生了一个儿子,官府免除家里两年赋税和兵役。”

不只是有奖励政策,刘邦放了一个大招:“女子15岁未婚者,每户征收120钱“单身费”。”

当时由于男少女多,不少女人实在嫁不出去,也不想委屈自己做小妾的,干脆就每年都交这个“罚款”,所以在当时这个政策并没有特别显著。

直到汉惠帝时期,直接提升了5倍“单身费”,这下普通人家实在承受不起了,不管是不是做妾,都将女儿嫁了出去。

这看似荒唐的制度,却生生让汉朝人口待到汉武帝登基时,从1300万增加到了5000万,实属壮观!

“齐国国君尚且知晓生育问题,人口问题的重要性,玄仁岂不知?论起奖惩措施,我学的最多的还是商君。”

秦国商鞅“暴力执法”,不生孩子就加倍收税!

相比于齐国和越国较为人性化的鼓励生育政策,秦国就显得比较简单粗暴了。

商鞅变法中颁布的法令条文有这样一条:“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备其赋。”

也就是说,如果百姓家里有两个儿子,还不分家过日子,就加倍收他们的赋税。因为一分家,就肯定要娶妻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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