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你懂的(第1 / 2页)
哪怕这个“农”是大农场主,或者最少也是三百亩良田当过兵受过赏的老卒;这个“工”可能是钓鱼台工坊、大河工坊、西秦社作业坊甚至旧时军器监中的工头;这个“商”可能是大中小贵族的白手套,或者白手起家借鸡生蛋的豪强。
天下不只是有“长安少年”,还有“洛阳少年”“杭州少年”“广州少年”,在贞观二十年的当下,他们逐渐都有了“我是谁”“我是什么人”的明确概念。
这并非只是简单粗暴的自豪感,什么我中国富有天天下如何如何,并非简单只有这些。而是从这个基础上延伸出来的利益,因为我是唐人,因为中国富有天下,所以我作为中国之人,当然可以从中国外拿点好处……
哪儿那么多“战俘”?
于是这时候光靠涂脂抹粉,那是绝对不行了。到时候你出去一船丝绸,回来一船倭奴,怎么解释呢?老子卖丝绸的时候正好奉旨打了一场局部战斗,然后俘获敌军XX人?
很有道理嘛。
于是就照这个道理做下去,既然是违法了,老子就给他做成合法的,不就行了?
再说了,又不是武汉开的头,有问题找李董去啊,有能耐找马经理去啊。
唐朝工科生
江湖出道的小哥会问老前辈,做什么买卖最赚钱啊?厚道的老哥会说你得先读书;不厚道的就不一样了,拿出一本《刑法》,然后说:自己翻去。
当然了,本质都一样,都是读书。
作为曾经的“正义使者”,孙师兄对于捞钱门路也是很清楚很明白的,只是他待遇高福利好,没必要折腾这个。凭借职权带来的好处,这么些年,攒个万把亩地也没什么难的。
更何况还有个张师弟,师出同门就是有这个好处了,也别管是不是一起在老师底下弹棉花还是弹弹珠不是?
孙师兄的意思很简单,非华润系的武汉船只,都可以照着这个路数去做。皇帝老子既然敢发“两证”,武汉响应中央政策,搞个扩大化怎么了?我地方法律法规的建设也是要摸着中央……摸着石头过河嘛。
“一句话,‘化外蛮夷’不算人,此事便算妥帖。”孙伏伽针对“蓄奴”这个词,小小地进行了诡辩。但按照大唐的精神文明建设,加上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国”的认可,他们身心上都有别于那些“久慕天华”的番邦之人。
当代的长安少年,在学堂里混了几年之后,其身份认同的方式很简单很粗暴,尤其是面对胡人:我是唐人我牛逼。
这种潮流一旦兴起,就能把控。因为老张这一代的“长安少年”,最次也是寒门,而且哪怕是寒门,也是老张这种江阴土豪朝中有人的“寒门”。
但现在的长安少年其群体扩大到什么程度呢?他们明确有“中国”“唐人”“汉家”概念的,已经从贵族、世族,进入到了农工商群体之中。
“‘东海金’回报相当丰厚啊,加上现在倭奴涨价,海贼群起,也是利益使然。”张德感慨一声,对孙师兄的《海贼法典》也是心中有数。掌控三大船团的他自然是不用担心什么,已知文明世界的最强海上力量,就是三大船团。
但武汉不是“忠义社”的武汉,也不是他张德的武汉,当然也不是李皇帝的武汉。涉及到的人太多,有些皇家贵胄,有些贫贱微末,但上了船下了海,那就不看身份看技术。
都下海了,你家世再牛逼,也得靠技术活好要么靠颜值身材才能混饭不是?
国朝法律说“蓄奴”是违法的,不但违反了市场经济规律,也违反了精神文明建设,更对李董的光辉形象抹了黑。
可现在什么新罗婢、倭奴、海角奴、契丹奴……大行其道,尽管都作了包装,可讲到底,还是“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