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损失(第1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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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着还要写了字据去找东家摁手印。
客栈掌柜的眼角有了泪花。
怕自己会被打死。
也怕东家剩下的半条命会被气没了。
还有更难办的,那就是他们东家要和衙门证明这块地是他们东家的。
因为房契和地契可以分开拥有,所以房契能作为证明的一部分,但还不够。
这间客栈来路本来就不够正当,是从赌坊买的,当时凭着东家的交情,只花了三万两。
房契地契进了他们东家的手,就没再见过外人的面。
现在想证明,难比登天。
客栈掌柜的硬着头皮把一万两还给南安郡王。
如果可以,他想反悔,不做这笔买卖了。
地契是可以补办。
但难度超乎想象。
补办要交税,这块地价值的一成,他们东家两万两卖了,如果衙门说这块地值六万两,他们得交六千的税。
地契是东家的,只是被烧了。
不可能会有地契之争。
但没有地契,他就拿不到那一万两。
他这不是一万两就把东家的客栈给卖了吗?
地段这么好的铺子,说是拱手送人一点都不为过。
本来就亏的没地儿哭了,再交个六千两,不是拿刀子捅他们东家吗?
这还不算上下打点的钱……
掌柜的深呼吸。
好歹这是钱的问题。
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