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赐婚(第6 /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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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朝历代也不是皇子妃就一定会被立为太子妃,太子妃就一定会成为皇后的。
也有太子妃最后只被立为贵妃,侧妃反而被立为皇后的先例。
大臣们商议了半天,觉得这样争吵,没人会退让,没人退让,就得吵个没玩没了。
新皇才刚登基,就为了个后位争成这样,不是个好兆头。
不妨同日大婚,将她们二人一同娶进宫,将来谁先诞下龙子,谁就被立为皇后。
来不及思考,甚至都没机会和崇国公夫人商量下,皇后就先斩后奏了。
皇上病重,命不久矣,他绝不会在最后的时候让自己龙颜有损。
只要圣旨下了,这亲事就没有回转余地了。
皇后铤而走险,圣旨还未送出宫,便杀了公公灭口,来个死无对证。
计划的很大胆,也很成功,但她想到会最后被皇上摆了一道,留了一道赐婚口谕。
母凭子贵。
合情合理。
这样安排,大臣们都赞同。
唯一不同意的就是皇后和崇国公夫人了,明明先皇先给她女儿赐婚,按理该她女儿先过门!
有这道口谕在,皇上大婚,立谁为后就成了大问题了。
皇上没有收回赐婚崇国公府大姑娘的圣旨,圣旨上立她为三皇子妃。
皇上留下口谕赐婚颜宁为太子妃。
两道圣旨都有效,按理三皇子立为太子,三皇子妃就该顺理成章成为太子妃。
崇国公倒是有心不让女儿趟这趟浑水,可这是先皇赐婚,由不得他想不嫁女儿就不嫁,何况崇国公夫人为女儿抱打不平,一定要争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