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比我大三岁[七零] 第67节(第3 / 5页)
新掰下来的玉米,别人家分得的都会搓成玉米粒,然后碾成玉米粉,留着做窝头、熬粥吃,而楚家,楚酒酒全都煮了。
总共也没多少,楚酒酒一天就煮八个,当早餐吃,她吃一个就够,韩奶奶和韩爷爷吃了一个,还要配点小菜,韩生义吃俩,而楚绍,他一顿要吃三个。
因此,这些鲜嫩嫩的玉米,在楚家总共待了没几天,就全都进了肚子。
如今他们家不缺粮食,楚绍挣的工分,再加上他俩的人头粮,每年可以分到好几百斤粮食,这些都是粗粮,而楚立强寄来的粮票,楚酒酒让楚绍都换成了细粮,现在他们是细一顿粗一顿的掺着吃,既增强了口感,又保持了足够的纤维摄入。
这里的玉米不如现代培养出来的水果玉米甜,但它别有一种农家的风味,煮着吃味道一般,烤着吃就超级香,光闻味道,就是一种享受。
楚绍:“就怕你不会,你以后的对象也不会,到时候需要做被子做衣服,你还要抱着布料来我家,让我帮你干。”
楚酒酒:“……”
她面无表情的看着这几个人,都快用筷子把碗里的菜戳烂了,还是生义哥好,在这种时候,他从来都不会打趣她。
看向这屋里的最后一个“好人”,刚接触到楚酒酒的视线,韩生义就抿了抿唇,垂下头,然后装出一副神色自如的模样,看向自己的右肩膀。
楚酒酒:“……”
自从把玉米吃完,楚酒酒就一心盼着即将到来的莲藕,莲藕这种东西,一般只在麻辣烫和冒菜店出现,楚酒酒原本对它的印象只停留在平平无奇上,直到有一天,她妈妈带她去了一家私房菜餐厅。
服务员端上来一碗莲藕排骨汤,楚酒酒喝完,顿时把奶油蛤蜊汤从“最好喝”名单里踢出去,然后把它奉为了名单第一。
……
楚酒酒对这道汤念念不忘,很早她就把菜谱背下来了,她妈妈也一直说,要亲自给她做,只是太忙了,一直没有机会。
现在,楚酒酒可以自己做给自己喝了。
都是坏人!
棉衣做好以后,因为天气还没有那么冷,所以被楚绍放进了衣柜里,而棉被和褥子,已经可以铺上了。
楚酒酒出生以来,第一次躺在新棉花做的褥子上,那种轻飘飘的感觉,真的仿佛躺在云层里,舒服的楚酒酒忍不住在床上打了好几个滚。
因为棉花足够,所以棉被,楚绍拜托韩奶奶做了两条,他和楚酒酒一人一条,柜子里还放了一条备用的。虽说冬天他们准备烧煤,那屋里就不会太湿,棉被也不会发潮了,但万一呢,多备一条,总没有坏处。
九月份种花生,收玉米,十月份,又该挖莲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