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兄弟(第2 / 4页)
简单粗暴地直接征税和让你买东西时心甘情愿交税,哪个更好,明眼人都清楚。
富人嘛,多花钱就是了。你们花出去的钱,朝廷过一遍手,征点税,然后雇佣穷人干活、打仗,如此才能循环得更久。
这会海贸还没宋代那么发达,大夏诸市舶司,每年大约捞到三四十万缗的税金——北宋前中期关税大约有四十多万缗。
外商进献给皇帝的财货价值百万缗——这是进奉,不是“税”。
收市制度赚的钱就更多了——一般由内务府代为售卖,所得解入户部国库。
为了鼓励贸易,邵树德刚刚下令,停止进奉和收市这种直到南宋仍然在延续的陋规,并将其统一并入关税内,即提高税率,降低不规范的掠夺制度。
考虑到南宋后期一千万贯的市舶司总收入,大夏每年不到两百万的总收益,真的是小巫见大巫,还有极大的提升空间。
“再者,胡商贩货而来,有泊脚、进奉、收市三项开支。临走之时,几乎满载中原货物而走,未必赚了咱们多少金银,甚至还补贴了不少金银。”邵勉仁又道:“长史何忧也?”
泊脚相当于关税,计算胡商带来的货物价值,分不同品类,征收不同比例的税收。
进奉是胡商进献给皇帝的财货,私下里可能也会给市舶使一份,但这个上不得台面。
收市指市舶司有权低价收购一批胡商带来的货物,最高达三成,自己发卖,与胡商无关。
除此之外,交易时还要纳税。
“堂堂华夏,赚钱还不如胡商,听着就让人气愤。”王贞白有些恼火,胸口一起一伏,显然见不得胡人开店赚夏人钱财。
在他看来,你们来买东西就行了,其他的一概不要动,乖乖送钱即可。
“你不懂。”邵勉仁笑了笑,道:“账不是这么算的。圣人的想法,是诸市舶司能够给朝廷提供更多的税金,越多越好。而且,这个税金对百姓无伤。”
这个微妙的点,他不想多讲。
从富人手里征税和从穷人手里征税,哪个更好,傻子都知道。
可以说是“苛捐杂税”,多如牛毛。无奈这项买卖的利润实在太大,胡商仍然乐此不疲,赶都赶不走——上元元年(760),平卢节度使田神功到扬州平乱,杀胡商数千人,大掠财货,剩余的胡商也只是避往江南,继续做买卖,心态十分稳定。
大夏朝廷对胡商的态度就一点:鼓励。
丝绸、瓷器什么的卖给他们,能卖更高的价钱,朝廷能收更多的税。
胡商带来的外洋商品,在国内售价也很高,朝廷同样能收大笔税金。而且,消费的还多是有钱人,普通百姓谁用龙脑油、龙涎香、檀香、鲨鱼皮、琉璃、蔷薇露、珊瑚、宝石之类的奢侈品啊?
每交易一次,朝廷收一遍税,等于从富人口袋里掏钱,然后来应付国家各项开支——历史上南宋初期,海关市舶司的收入占到朝廷财政总收入的15%,中后期时,接近三分之一,可能是历朝历代海关收入最高的时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