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血蜘蛛一般的伤势(第2 / 2页)
话说这救治之法,却是针对着伏虫的习姓所决定的。
因为这种虫子一旦进入到人的体内以后,便会释放出大量的火毒令人“血脉若焚”,并且使体内的三液(汗液,尿液,泪液)枯焦。为什么它会这么干?闷声大发财在人体内呆着繁殖不好吗?偏偏要如此高调?
原来伏虫同样也有畏惧的东西,那就是人体内的三液(汗液,尿液,泪液),这三液若还存在的话,那么它的幼虫就算是能孵化出来,也活不长久。
根据林封谨拿上一世的知识来推断,因为伏虫的幼虫要通过血液系统的循环才能传遍全身,所以估计其幼虫对尿液当中浓度较高的尿素和尿酸极其敏感,一碰到就会死掉。
所以反其道而行之,那么给病人服用尿液,则是针锋相对,对症下药,伏虫潜藏在人的体内,极其敏感,一旦感应到了又出现尿液,那么必然会本能的再次释放大量的火毒.....这么一个小小的虫子,能够释放出几次火毒?就仿佛是一个精壮的男人那样,真的一夜射个七八次,哼哼,精尽人亡可不是闹着玩的。
因此为了避免这种惨剧的发生,所以中招的人就必须立即奔跑,令心跳加速,进而使得体内的血液流动迅速,进而使这伏虫无法“着陆”。
这就是为什么公输钉就像是见了鬼一样疯狂奔跑的原因,因为大概他也知道一旦伏虫入体,繁殖起来的恶果,那当真是十分凄惨的,真的还不如一刀抹了脖子好!
伏虫一旦在血脉当中攀附住了血管壁,成功的开始繁殖,而伏虫还能够分泌麻醉的液体,令人体感觉不到异常,短短两三天内,人的内脏就会被繁殖出来的大量伏虫给占据嚼吃,等到感觉到疼痛,已经是无法救治,古书上说哀号三天三夜而死绝对不是闹着玩的,偏偏人体还要被大量伏虫的毒液麻痹掉,连自杀都不可能!
古书记载,有一个小孩子感染了伏虫,虽然当时尚未感觉到疼痛彻底病发,却是在奔跑的时候跌了一跤,将脑袋都摔掉了,原来那伏虫的母体乃是寄生在了脖子的血管处,这个地方为祸最烈,看他的脖腔的断裂处,便密密麻麻的几乎都被伏虫蛀空!
“算你运气......”林封谨咕哝了一句道。
一泡尿吞完以后,果然公输钉的脸色就好看了许多,但他很快的脸色再次变成了赤红色,仿佛煮熟的虾蟹一般,同时哪怕是在昏迷当中也是忍不住张开了嘴,大口的呼吸着,在这寒冷无比的气候里面,喷出来的气息赫然是十分滚烫,若烧开了水腾腾出来的蒸汽!!
林封谨附身下去,仔细检查着公输钉的病情,正准备继续找些药物来治疗的时候,忽然浑身上下都是一僵!因为他的喉咙处竟是传来了一阵无法形容的冰凉之意,那寒凉之意是如此的锋锐,以至于喉核上皮肤的鸡皮疙瘩都一粒一粒的冒了出来!
那种来自于死亡的威胁,再次深刻明晰的降落在了林封谨的身上!(未完待续。)
话说这公输钉也真的是运气不错,在这个鬼地方感染了伏虫以后,本来就差不多等于闭上眼睛等死了。偏偏会被人发觉他的行踪,而不是野兽,媸怪,这几率本来就是不大了。
而发觉他的人倘若是西戎的人,或者说是北齐的其他人,他也一样难逃一死。谁知道遇到的人却是肯救他的林封谨?还要林封谨能偏偏知道感染了伏虫的救治方法!这样的小概率事件,差不多和中彩票差不多了。
其实伏虫这种东西虽然危害极其剧烈,但是只要救治得当,却也并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此时公输钉也刚刚昏迷过去一个时辰不到,估计伏虫就算是已经攀附到了血管壁上,但是要成长到产卵的成熟阶段,也需要半天的时间。最怕的就是它一旦姓成熟了开始产卵,那么就是一面吸血一面排卵,一天一夜就能够弄出成千上万的幼虫出来。
看着公输钉健壮而**的身躯,紧闭的双眼,颇有阳刚气息的面颊,林封谨的呼吸粗重了起来,很干脆的脱掉了自己的裤子,将不文之物掏了出来,同时用手捏住了公输钉的脸颊让他的嘴巴张开.........
然后......对着他的嘴巴里面开始撒尿。(想歪的继续面壁去,本书书名是天择,不是王的男人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