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断臂(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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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熏不好,何况盐也不够,干燥防腐后,拿回黑龙山还要接着熏。
可能要等他们吃那些熏出来又腥又臊的肉条条,才能真正感受到自己还活着。
这三匹狼个子都不小,但就和这会儿的人一样,身上肉不多,可怜日子没少过,剖开狼肚子,里头都有干草叶子了。
除了高显拿去熏的一部分,他们吃了两顿,剩下十来斤被刘承宗塞到胃里保存起来。
可不是他自己的胃,他的胃只能加快腐烂没有防腐功能,是把狼肉塞到狼胃里,打算拿回去跟村里还有小牲口的乡邻换点别的肉,哪怕就换只鸡子呢。
别的不说,至少在吃饭上,这个时节的陕北,很少有人能像他们吃的这么自在。
已经没几个村子能吃上葱油饼了。
至于烤狼肉……不提也罢。
狼肉本就腥臊,想收拾妥当非弄几头大蒜不可。
最好把府衙老爷后宅种的观赏番椒大把大把下锅里混着肉炖。
其实这节骨眼上能碰到猎物甚至野兽也是种好运气。
往北边走,想碰还碰不见呢。
猎物的块头不大,身上毛皮不少,等回了家,用去年中秋前后村里扫出的硝水浸上月余,能做两件小袄里子,没准多出的皮子还能给头盔做个皮毛内衬。
中原王朝向来不缺硝土,大江南北皆有此物,山东土硝、山西盐硝、蜀中川硝、南方洞硝当然还有专产硝矿的西北。
像刘承宗这样,怕血腥味引来人群错过放血最的最好时间、缺少调料只有大盐粒子不说,还没有曹耀那手专业的厨艺技能。
制作水平充其量比疯狂原始人多点盐,吃这玩意的目的就显得格外单纯。
生存。
就单纯是为了生存。
这么说可能有点过分,因为高显后半夜把剩下的肉裹着盐粒子熏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