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章 新章程(第2 / 4页)
过去二十万人十九万奴隶和差巴,以后二十万人一千个奴仆……刘承宗觉得自己估算的这数少了。
不论如何,以后没有奴仆最好,即使依然存在,对刘承宗也不是坏事,这就足够了。
但这个法令不能轻易颁布,在颁布之前他还需要更多准备,比如统计各地贵族数目财产、封锁七县关防,一旦颁布,一定会有贵族造反或往外跑,造反的就顺手干掉、往外跑的要让他跑不出去。
这个数还没合计出来,就因为免除奴隶后的仆役行业,找到了自己的税收支柱。
刘承宗是这么想的,奴隶制度在这个时代已经落后,但雇佣仆役并不落后。
以后就算这地方的贵族没了,雇仆人的习惯也会保留下来,只不过雇主可能会变成曾经的奴隶。
人们都向往贵族的生活与习惯,没人会在对未来的遐想中代入奴隶的生活。
既然无法制止,那他们兄弟就得想办法从这里头收点钱,所以刘承宗准备颁布行业最低薪水标准与雇佣契约,雇佣仆役的最低薪水为每日二十钱,按月结算,雇主不好可以到官府解约。
同时规定乌拉差役的人选,以地亩、牛马、羊只数目认额,纳粮、养牛、养马、养羊多,承担的乌拉差役就多,反之纳粮少、不养牲畜的百姓则承担乌拉差役少。
而且对于妇女应乌拉差役也有规定,过去经常由妇女承担背夫的差役,且时常有孕妇被差乌拉的情况,今后不准地方头人及各县给孕妇摊派乌拉,要求男女十五以上四十五以下。
除此之外,杨鼎瑞对雇佣乌拉的质量也有要求,既然乌拉以地亩、牛马、羊只数目认额,且发给脚钱,百姓就该用肥壮的牛马应雇,如果用老弱瘦弱充数,官府及雇主有权退回命其调换。
如果官府和雇主在雇佣时不检查牲畜健康状态,牲畜在途中倒毙,则需要照章赔偿,牛马赔偿五两、遗落鞍鞯赔偿一两。
杨鼎瑞的这份章程,主要约束的是贵族头人,不过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青海元帅府的运输成本,但相对来说他们的成本提高并没有提高太多。
同时仆役的雇主已经烧包到雇佣人了,所以也要给青海元帅府每日二十钱的雇佣税。
若是谁家实在有钱,那官府就由着他雇人。
有了这样的律法,刘承宗就会从坚定的废奴者,转变为雇佣奴仆的拥护者。
康宁府的有钱人家最好使劲儿雇佣奴仆,若各县都产出一千名奴仆,七个县一年光雇佣税就能收五千一百万,而且还会有另外五千一百万钱通过衣食住行进入市场。
而且这还不影响其他需要雇佣的行业,在手工业行当也会需要雇佣,但刘承宗可以设立学徒的最低工资超过一千二百钱,少收雇佣税甚至不收雇佣税。
因为他们有车,除了那些车走不过去的险途需要雇乌拉,在大路上货物用车就能往来输送,成本比人畜低许多。
如果全用乌拉差役,从西康路北头走到南头,一百二十斤货物需要脚钱四千四百文。
刘承宗之所以在心里跃跃欲试,想要西北的贵族跳出来反抗他,以便将之歼灭震慑旁人,不单单因为以后雇佣乌拉要给钱,而是因为在这之后的重头戏。
他要在境内全面免除奴隶,同时也允许过去的奴隶依然留在主人家中,不过往后就也要使用雇佣制度了,雇佣一名仆役的最底成本是每月一千二百钱。
刘承宗和承运俩人聚在一块,琢磨了好长时间他们需要多少铜钱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