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五章 需要(第4 / 5页)
在旷野地带,他们不但能跟上元帅府的野战营,甚至头三天窜出去三百里也问题不大,三天之后或进入山脉丘陵与复杂地形,他们就跟不上了。
野战营日常行军速度是牵着牲口走六十里,这个速度挺快,不过也没有快到天下无人能敌,基本上所有比较精锐的正规军轻步兵、轻骑兵都能达到这个速度。
问题出在谢二虎很清楚,大帅的七个野战营,就没有轻步兵和轻骑兵,说他们是重装步骑兵可能有点夸张,但那也绝对算不上轻步兵。
何况他们走六十里,并不是这帮人徒步只有这个速度,而是因为火炮和大车,一天只能走六十里。
作为高级军官,谢二虎让汉文先生给他读过元帅府的步兵操典,先生读完他就把操典还给虎贲营了。
谢二虎想改革军制,主要还是为了个人前途。
作为最早追随刘承宗的蒙古头目,谢二虎喜欢元帅府有功必赏、有过必罚的制度,长久以来,也受益于此。
但自从元帅府封官授勋,设立十三营,谢二虎官拜屯田营旅帅,这种情况就变了……受了有功必赏有过必罚的好处,就一样要承受能者上、平者让的代价。
制度没变,局势变了,以后几乎不可能再有任何一个家伙突然窜到海上打仗,以后元帅府出战很大可能都是远征。
远征意味着要运粮,在一个陕北饥民饥军建立的割据政权里,珍惜粮食是一切的指导思想。
有操典也没用,操典要求步兵在任何道路条件下,只要有道路,哪怕是兽道,也都要能牵着骡子日行八十里,正常情况下不准骑,理论是官军日行六十里,他们就要日行八十里。
这不扯淡么,谢二虎今天告诉部下,牵着马不准骑,腿儿六十里,部下估计没啥怨言;但如果明天他还敢下这样的命令,屯牧营就有人敢喊他大傻逼;第三天再敢下令,大伙儿就不要他了。
公平让人讨厌的地方就在这了,谢二虎早年受了公平的好处,但随着元帅府摊子越来越大,也同样吃到了公平的坏处。
所以他说:“大帅,不改不行。”
“可以改。”
如何在战争中节约粮食?
兵在精而不在多,行军越快越好,决战越早越好,开战一击致命。
顺着这个逻辑往下一推,谢二虎发现自己的部下成为屯牧旅之后,基本上是跟这些原则反着来的。
他们人数众多、战力孱弱、军纪糟糕,擅长在侧翼战场扰乱敌军、截断粮道、烧杀抢掠。
甚至就连引以为傲的轻骑行军速度,实际上也不够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