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5章 四王叛(第2 / 4页)
直到崇祯末,衡王府的田,只增不减。
崇祯年间,衡王府每岁额派禄米盐银一万六千五百多两,额定文武官三十一员,岁派俸钞雇役银一千五百多两军校一千六百九十九名,岁食粮钞银五千五百多两,还有民厨、乐工、斗级、门子等等,共银两万六千多两。
虽比不上御营战士一人三十亩地,而是先每丁分两亩地,但好歹也能分点地不是。
真正反对的还是那些大藩,亲王郡王以及将军等,他们多少条件还是较好的,各地宗藩的田地大多在他们手里,甚至一些公主们家里也有不少田地。
比如万历帝和王皇后嫡长女荣昌公主,鞑子进京时,她六十二岁了,三个儿子都死在闯军入京搜刮中,鞑子入京后,她还有一个儿子和十三个孙子,眷属百余人,她名下在顺天、保定、河间三府就有三千七百多顷庄田,这可是三十七万亩地啊。
她在京时,曾请求鞑子给她保留一半地,或赐还三之一。她在京还有大房十余所,也被清军占去。
她的请求并没得到允许,被搬去了郊外荒村,多尔衮开始表面答应说让部份庄子继续给她交租,实际上根本不可能。
基本上跟鞑子对待明朝宗室勋戚差不多。
不仅田地收回,房屋商铺等不动产也仅保留住房,其余的没收。
之所以这样做,自然也是资源的重新分配,特别是田地,朱以海可不愿意让他们继续占有大量田地。
如魏国公等这些享受了二百多年福利的勋戚,在大明要亡的时候,可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救国勤王,投降的比谁都快。
留着做什么。
后来多尔衮更是把她与崇祯妹妹宁德公主一家等一些在京公主全给送回南边,她们在北方的田庄财产自然全没收。
衡王在青州传了七代,弘治年初封时,就在寿光等地,赐田一千二百四十顷,其后不断奏讨侵占,使庄田增到七千多顷,正德年间,又奏讨四百八十顷。
到嘉靖年间,因山东的德王、衡王、沂王、鲁王等藩兼并侵占田地严重,御史清理,发现衡王府合法拥有的赐地是一千一百七十顷。
他们通过更改县册籍而混占的土地,折成二百五十步一亩的官亩,实际为两万余顷,东相当于西南北阔长二三百里。
虽然官府计划清退衡王侵占的田地,但实际上这事最终并没有做到。
除非是起兵抗清或起义勤王的,朱以海才会视功绩保留他们田地财产等,否则一律是要重新分配的。
如诚意伯刘孔昭虽被骂奸臣,但他对朱以海是从龙功臣,不仅没夺爵,还升为诚意县公。
这个宗室法一出,引起的争议还是挺大的。
尤其是宗室,底层宗室倒无所谓,甚至觉得还挺不错。虽然说从万历年间开始,其实已经慢慢放开了宗室禁制,允许科举做官等,但开禁较小,绝大多数底层宗室都是处境悲惨。
所以他们对现在的新宗室法挺拥护的,因为就算降为皇亲,可也能获得一笔安家银,甚至有老人小孩子的还能得到一笔口粮补贴,他们还能排队,等分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