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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离婚?(第2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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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打的算盘很好,房子要了,儿子也要了,到时候回头可以用余晨的名义跟余欢水继续要钱。

她很清楚余晨就是余欢水的儿子,余欢水在余晨需要钱的时候,还能不给不成?

“房子你就别想了,那个地方我不会留着,到时候肯定直接卖了。再说这个房子算是婚前财产,月供也一直都是我出的,离婚后肯定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余晨可以给你,我会每个月给余晨生活费,但是你别让我知道你们欺负余晨,到时候我不光是要回余晨的抚养权,还要告的你们倾家荡产。”

赵舒城可不想自己一个大男人带着一个孩子,这样不光是耽误他寻欢作乐,也没办法给孩子更好的教育。

“余欢水,这房子是怎么回事?”

“这房子是我租的,我卖了房子总得找新的地方住吧?”

甘虹听到赵舒城这样说,知道他肯定是铁了心的要买房子,委屈的说道:“那你要是把房子卖了,到时候咱们一家人住在什么地方啊?你不为自己考虑,也要想想晨晨吧?”

赵舒城看到甘虹的样子,不由想到了前几天的事情,顿时咽了口口水。他承认,他又馋了。

“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我也没有那么狠心,不会让你们露宿街头的,再说了,你在你爸家住着不是很好吗?”

其实把孩子给母亲扶养,是赵舒城综合考虑的结果。首先余晨对于余欢水的感情并不是很好,而且更多的时候是各种看不起。如果以后他们一起生活,产生矛盾的可能更大,而且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另一方面,余晨从小就跟甘虹接触的比较多,更信任甘虹,反而对于余欢水因为甘虹的原因,可能不是很愿意亲近。

甘虹听到赵舒城的话,顿时有一些心慌了。

甘虹觉得余欢水也不是那么绝情的人,不由委屈的说道:“我当然知道,可是住在我爸妈家也不是长久之计啊。你要是卖了房子,到时候我跟晨晨怎么办?”

“余欢水,我们真的要离婚吗?能不能不离婚,咱们一家人好好的过日子?”

“这可不行,离婚是一定要离婚的。我可不想让自己头顶青青大草原。”

甘虹知道赵舒城还是介意前几天自己见初恋的事情,其实她现在也想通了,既然余欢水想要离婚,自己也惦记着初恋,离婚就离婚,但是财产分配得说好。

“离就离,但是财产怎么分配不能你说了算,儿子是我的,房子是留给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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